通知公告
為持續推進我區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不斷提升基層綜合減災能力,現根據安徽省應急廳等四部門《關于認真做好2023年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和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縣試點創建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23〕74號)文件精神,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項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持續推進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
申報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的創建單位必須具備《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管理辦法》(國減發〔2020〕1號)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基本要素的綜合評分達到80分以上,且該單位減災工作對其他社區有示范作用,并按照“社區申請、材料審核、現場核查和推薦上報”等程序進行。
省廳文件要求,創建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的,每個市上報數量原則上不超過所屬縣(市、區)總數,其中,農村社區所占比例不低于該市上報社區數量的30%;按文件要求測算,我市2023年申報創建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5個,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3個,請各單位按照“好中選優、申報必成”的原則,推薦1個社區創建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1個社區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全區綜合排序、擇優遴選后統一推報。
二、實施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動態管理工作
為提高已命名的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質效,省市將探索實行日常督查和年度復核相結合方式,進行跟蹤檢查、考核驗收、推薦晉級和監督管理。日常督查由市、區級應急管理部門牽頭負責,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不足。年度復核按照《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管理辦法》(國減發〔2020〕2號)規定的標準執行,對象為2019年(含)之前已創建社區,市級復核通過后報省級復核,3年全部復核一遍,其中省級復核結合年度創建評估一并進行。對復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達標的,省級將直接撤銷稱號并收回牌匾,國家級的將建議撤銷稱號并收回牌匾。
各鄉鎮辦及普濟圩社區在創建過程中,要突出重點、彰顯主題,根據不同地區特點、災種風險隱患實施差別化創建。要高度關注社區內工貿、?;劝踩a領域,因地制宜打造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同時,要積極對接本地財政部門,爭取專項資金支持。
各鄉鎮辦及普濟圩社區創建全國和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的名單,請于4月24日前報送區減災救災辦。逾期未上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推薦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通過“安徽省防災減災救災管理系統”上報。推薦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的要通過“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申報展示管理系統”完成申報材料在線填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