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業資訊
成都高新區的小伙伴們抓緊時間看過來,高企首次上規、雛鷹、瞪羚企業這三個項目在這次項目申報中分別有獎補,不看你可就虧大了。根據《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及《<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2023版)》,小編為你們整理相關信息,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有需求符合條件想申報或者對此有疑問的歡迎致電小編,免費解疑答惑,速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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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各類標準化(參編)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一、成都高新區高企首次上規、雛鷹、瞪羚企業申報時間
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30日
二、成都高新區高企首次上規、雛鷹、瞪羚企業申報流程
(一)線上申報流程
1.登錄賬號。已注冊“高新通”賬號的企業,可登陸成都高新區官網,點擊右側“高新通”或直接登陸高新通—成都高新區企業服務網進入“政策通”頁面,點擊下方“申報入口”進行申報;未注冊賬號的企業,須先完成“個人賬號注冊”及“綁定企業”相關操作(可通過點擊“高新通”網頁右側“智能客服”,輸入“個人賬號注冊”或“綁定企業”查詢相關操作指南)。系統將于12月9日9:00正式開放;
2.查找政策。可直接登錄“高新通”進入“政策通”頁面,點擊下方“申報入口”或“查看更多”,在政策申報模塊下點擊“2023年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政策”,查找擬申報的政策事項,點擊“立即申報”。
3.填報資料。按要求填寫“基本信息”中各項數據,點擊“下一步”;按要求下載附件模板,并填報、上傳相關附件資料。資料填報后,可在“個人中心→政策通→申請政策記錄”里查看或修改被駁回的資料。
4.等待審核結果及資金撥付結果。請企業留意手機短信,政策審核情況及資金撥付情況將以手機短信形式告知(整體流程:初審→復審→公示→收據審核→審核撥付)。
5.公示通過后,填寫收據信息,并按照要求打印蓋章后上傳,等待部門審核。
6.收據審核通過后,等待部門撥款,完成申報。
(二)“免申報”事項申報流程
1.請企業留意手機短信提示,“免申報”相關通知事項將通過手機短信形式告知。
2.于手機短信收到后兩天內登錄“高新通”(成都高新區企業服務網),找到“申報入口”點擊更多,在政策申報模塊下點擊“2023年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政策”,查找免申報的政策事項,點擊事項右側的“提交收據”。
3.提交收據。點擊對應事項右側“編輯”按鈕,下載承諾書和收據模板,并在規定時間內填報、上傳承諾書和收據。
4.等待審核結果。請企業留意手機短信,政策審核情況及資金撥付情況將以短信形式告知,如“審核駁回”,請企業登錄“高新通”,進入網頁右上角“個人中心→政策通→申報政策記錄”,點擊“編輯”,根據部門審核意見及時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審核。(整體流程:收據審核→撥付)。
5.等待資金撥付結果。請企業留意手機短信提示,資金撥付結果將通過手機短信形式告知。如“資金撥付失敗”,若有疑問請咨詢“申報指南”中“申報咨詢電話”。如“資金撥付成功”,則此次申報流程結束。
三、成都高新區高企首次上規、雛鷹、瞪羚企業申報獎勵
雛鷹:5萬
瞪羚企業:10萬
高企首次上規:15萬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快培育一批高精尖特企業,打造科技創新體集群,奮力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建設,為成都市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提供核心支撐,結合成都高新區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支持目標、原則和范圍
第一條支持目標。到2025年,培育引進若干具有顛覆性創新能力的全球頂尖人才,聚集領軍人才500人、高層次“四派人才”3500人以上,“揭榜掛帥”建設新型研發機構50個,推動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超過5%,實現年均15%以上的增幅,建成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50個以上,國家級孵化器達到30家,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超6000家、“雙五”企業60家,培育境內外上市企業達到80家,其中市值1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以上企業分別達30家、2家、1家,形成5—10項“卡脖子”技術、產品,加快培育
城市標簽級科技領軍企業,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創新人才高地核心區、原創技術策源地、科技成果中試首選地、創新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示范區,為成都高新區建成世界領先科
技園區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條支持原則。本政策與其他政策相重疊的事項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本政策實施過程中,因國家法律法
規和省市相關規定調整而產生沖突的,以調整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支持范圍。本政策支持對象為經成都高新區認定的人才及稅收和統計關系均在成都高新區的企業、機構,其中納入火炬統計范圍的企業需配合火炬統計報送。企業管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本政策實行
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
第二章支持引進高端人才
第四條支持引進領軍人才。支持成都高新區新型研發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和重點企業面向全球引進符合成都高新區主導產業方向,具有顛覆性技術、“卡脖子”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能力的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產業創新領軍人才,經認定給予3年、每年最高500萬元人才補貼,最高500萬元安家補貼或贈予1套專家公寓。支持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在成都高新區開展科技攻關和中試轉化,經評審可給予最高
2000萬元經費支持。對取得國內外公認突出成就、在行業領域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一流地位、掌握核心關鍵技術的全球頂尖人才和團隊,在事業發展、社會保障、生活便捷、服務
措施等方面給予量身定制支持。
第五條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業。實施“科技創富”計劃。對“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教授、研究員在成都高新區創辦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創業支持。對“四派人才”(蓉歸派、海歸派、學院派、創客派)創辦的科技創新類企業,經認定后3年內,給予最高500平方米的創業空間支持,以科技創新券形式三年給予最高50萬元專業創業服務支持,獲得股權融資的給予最高500萬元啟動資金支持。開展金熊貓創業“人才獎”、創業“成就獎”評定,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
獎勵。
第六條支持引育青年科技人才。對新進入成都高新區博士后站點從事科研工作的博士,給予30萬元生活補貼。支持設立科研崗和科研助理崗,對新引進到高新區企事業單位從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和碩士人才分別給予6萬元、3萬元補
貼。
第三章支持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
第七條支持戰略科技創新平臺建設。高標準建設天府絳溪實驗室、天府錦城實驗室(前沿醫學中心),支持圍繞主
導產業布局建設全國重點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戰略科技創新平臺,給予最高2億元支持。
第八條支持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
鼓勵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
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最高2億元支持。
鼓勵建設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級檢驗檢測機構等國家級創新平臺,給予新獲批的平臺最高200萬元獎勵。支持國家級創新平臺持續投入,對其開展的創新能力提升項目,立項后按照年度設備投入10%的標準給予連續兩年、累計不超過200萬元補
貼。
鼓勵建設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以及省、市、區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學研聯合實驗室等創新平臺,給予新獲批的平臺最高50萬元獎勵。支持省級創新平臺持續投入,對其開展的創新能力提升項目,立項后按照年度設備投入10%
的標準給予連續兩年、累計不超過50萬元補貼。
第九條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鼓勵國內外一流高校院所及頂尖創新團隊圍繞成都高新區主導產業建設新型研發機構,開展顛覆性技術、“卡脖子”技術、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探索科技成果確權,支撐布局未來產業賽道。對頂尖高校院所主導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根據項目情況給予5—10億元支持;深入實施“岷山行動”計劃,對團隊主導設立的新研發機構,給予最高1億元支持。
第十條支持公共技術平臺建設。支持企業聚焦成都高新區產業鏈關鍵、共性環節新建中試平臺,突破科技成果轉化壁壘,評審立項后按照設備購置費用的30%給予連續3年、累計不超過1500萬元的補貼。鼓勵區內平臺資源開放共享,降低企業研發成本,對企業使用經認定的公共技術平臺,按照平臺服務費用最高不超過20%的標準,給予公共技術平臺每年最高100萬元的服務補貼、以科技創新券形式給予企業
每年最高50萬元的使用補貼。
第四章支持知識產權創造與成果轉化
第十一條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上年度研發費用達200萬元但不足1000萬元,研發投入強度達10%,且滿足研發費用增長率等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按照研發投入最高5%的比例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上年度研發費用達1000萬元,研發投入強度達5%,且滿足研發費用增長率等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區梯度培育企業,按照研發投入最高5%的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對于“雙五”企業,給予每家50萬元獎勵。對于
上年度研發投入增長額達1億元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第十二條鼓勵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提升知識
產權創造能級,對企業建設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對企業新獲批中國專利獎、版權金獎、中國馳名商標等榮譽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支持;對企業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每件給予最高2萬元支持,對企業獲得國外注冊商標每件給予最高4000元支持;對制定或修訂國際、國家標準的企業,給予每個標準最高100萬元支持。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對省級及以上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給予前3年每年不超過100萬元運營補貼;對開展專利分析預警導航等促進類工作的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支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開展知識產權維權的企業,通過司法途徑勝訴或者在和解撤訴
中獲益的,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
第十三條優化知識產權服務。對新獲批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給予最高20萬元的支持。對新引進的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在成都高新區設立全資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區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境外新設立分支機構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年每家單位累計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對區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代理區內企業專利獲得中國專利獎、四川專利獎的,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5萬元獎勵。對區內上年度獲評知識產權師高級職稱或通過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的,分別按照每人
3萬元和2萬元給予一次性支持。
第十四條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高校院所通過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專利轉讓等方式在成都高新區實施轉移轉化和產業化的科技成果,根據上一年度技術合同成交實際到賬額,對技術吸納方按1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
過100萬元支持。
第五章支持創新創業孵化與服務
第十五條支持孵化載體提升能級。對高能級機構新建孵化器、省級孵化器擴面升級的,按照租金50%且不超過4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最高5000平方米(新增)場地2年房租補貼和最高500萬元裝修補貼。引導孵化載體參與各級評價工作,根據評價結果,給予每家每年最高3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孵化器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和10萬元獎勵,對新備案的國家眾創空間給予
50萬元獎勵。
第十六條支持創新創業能力提升。對購買專業創業服務的企業,經認定后最高可按照服務費用的30%,以科技創新券形式給予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3萬元補貼。支持大學生(留學生)創新創業,在高新區創業的大學生(留學生)創業企業和團隊,入駐政府投資建設的大學生創業園可享受最高不超過3年的免費入駐;鼓勵高新區國有平臺公司免費提供創業空間給高校畢業生,對免費提供創業空間給大學生(留
學生)創業的高新區國有平臺公司,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補貼。
第十七條支持創新創業活力提升。對參加國家、省、市人民政府主辦或承辦的創新創業賽事以及成都高新區金熊貓全球創新創業大賽,獲得總決賽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的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10萬元落地政策獎勵。支持各類主體舉辦與成都高新區主導產業發展相關的科創活動,經認定后,按照活動費用的30%給予最高
100萬元的支持。
第六章支持科技企業培育與技術攻關
第十八條優化科技領軍企業培育。加快培育產業建圈強鏈主引擎,聚焦重點產業鏈、未來產業賽道培育鏈主企業,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在研發投入、創新平臺、組建創新聯合體、空間保障、生態打造、應用場景供給等方面給予全方位支持;聚焦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運用“金熊貓”科技企業創新積分等方式,對獲得過風險投資且營業收入1億元以下、投后估值1億元以上的企業,擇優遴選一批具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潛力、成長發展速度快的企業,在研發投入、股權融
資、科技項目、科技獎勵等方面三年給予最高3000萬元支持。
第十九條支持企業強化顛覆性技術創新能力。圍繞產業建圈強鏈的關鍵技術堵點、未來產業中的顛覆性技術新賽
道開展攻關,以核心技術牽引產業鏈價值能級躍升。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企業,按照國撥實際到位經費100%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配套資助,對參與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支持企業開展“卡脖子”技術攻關、并形成填補國內(國際)空白的首創產品,根據產品應用效果,每年擇優評定5項首創產品,給予企業最高500萬元獎勵。對榮獲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企業及機構,按獲獎等次給予主持單位最高500萬元獎勵,對參與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參加全國顛覆性技術創新大賽總決賽獲獎
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第二十條支持企業梯度發展。優化“種子期雛鷹企業—瞪羚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上市龍頭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對首次認定為種子期雛鷹企業、瞪羚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的,分別給予企業5萬元、15萬元、1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連續認定為瞪羚企業的,
給予企業3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一條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規上企業首次成功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培育為規上企業的給予15萬元獎勵,高新技術企業營收首次達到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年度培育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30
家以上且數量排名前十的服務機構給予10萬元獎勵。第二十二條支持科技服務業企業發展壯大。支持科技服務企業升規入統,對首次納入高新區規上統計且穩定增長的科技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支持科技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對三年營業收入保持正增長、申報年度營業收入增幅超過20%的規上科技服務業企業,最高給予200萬元獎
勵。
第七章強化科技金融支撐作用
第二十三條支持企業股權融資。設立總規模100億元天使引導基金,保障優秀科技初創企業“應投盡投”。對首次獲得100萬元及以上股權融資的企業,按照實際融資金額的5%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后續單輪獲得1000萬元及以上股權融資的企業,按單輪融資金額的2%給予最高100萬元
獎勵。每家企業累計獲得股權融資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第二十四條支持企業債權融資。對獲得貸款融資的中小微企業,按照同期LPR和擔保費的20%—50%、融資服務平臺服務費的100%,給予每年最高20萬元補貼。對獲得租賃融資的中小微企業、發行債券融資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同期LPR的30%,給予每年最高20萬元補貼。對通過政策性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實現融資的企業,每年按其融資
金額的2%、知識產權評估費的70%給予補貼。
第二十五條支持企業投保科技保險。對投保科技保險的規下科技型企業,按其實際保費支出的20%—40%,給予
每年最高20萬元補貼。
第二十六條鼓勵科技金融機構加大區內企業服務。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天使投資機構,按照實繳資本(實繳出資)的2%給予最高500萬元落戶獎勵,按照實際房租(購房款)分3年給予累計最高300萬元房租(購房)補貼。鼓勵風投機構、孵化載體運營機構在區內投早投小投科技,按照實際投資額(不含高新區出資部分)的5%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獎勵,每家機構每年累計獎勵最高500萬元。對年度新增投資區內企業、引入高層次人才和高能級項目金額和數量排名前5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機構,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鼓勵風險投資財務顧問(FA)、融資擔保、科技小貸、融資租賃公司、孵化運營載體加大區內科技企業投融資服務,按照其服務區內企業實際獲得融資金額,給予每家機構每年最高100萬元獎勵。對幫助區內企業獲得融資的科技金融服
務平臺,按照融資金額最高0.5%給予獎勵。
第二十七條支持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對當年新列入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內外主要股票交易場所上市、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企業,分階段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對改制過程中轉增股本的企業,按轉增金
額的3%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按員工所獲得股權對應凈資產價值的10%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第八章附則
本政策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成高管發〔2020〕7號)同時廢止。本政策涉及條款由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具體實施細則由成都高新區科技創新局商相關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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