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印發安徽省支持外貿穩定發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為推動全省外貿穩定發展,現將《安徽省支持外貿穩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10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各類標準化(參編)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安徽省支持外貿穩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業搶抓訂單。 省級外經貿發展資金、各市中小企 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對企業參加省統一組織的以“境內線上對口 談、境外線下商品展”等方式舉辦的境外國際性展會,在展位費、 運輸費支持的基礎上,對代參展服務費給予50%、單場不超過1 萬元支持。對企業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 3 月31日期間 出國參加境外國際展的人員國際機票費、回國后隔離費給予最高 70%補貼,單個企業單場展會最高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 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市人民政府)組織超900家 企業參加132屆廣交會,發布2023年境外推薦展會目錄。 ( 責
任單位:省商務廳)
二、保障企業商務出訪。 省屬外向型國有企業加快批準業務 人員出國出境進行參展、商洽等因公商務活動,鼓勵有條件的企 業設立業務員商務出訪補助辦法。引導有境外分公司或辦事機構 的省屬外向型國有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為省內外貿企業提供代參 展等境外服務。( 責任單位:省國資委,配合單位:省商務廳) 保障商務交流活動等人員出入境便捷,引導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門 開設商務人士服務專窗,實現商務人員出入境證件應發盡發、能 發快發。 (責任單位:省公安廳,配合單位 :省臺辦、省商務廳、
省外辦)
三、 支持重點產業保生產保履約。 擴充省、市、縣外貿企業
“白名單”,對有訂單的外貿企業及供應鏈企業,加強防疫、用能、 用工、物流等方面保障,必要時可采取“防疫泡泡”模式(即:以 企業為最小的防疫單元,企業員工從住所到工廠閉環流動,生產 生活物資在一個“泡泡”中循環),全力確保生產和訂單及時履約
交付。(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商務廳,省發
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和社
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合肥海關)對2022年9月1 日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本省出運企業的陸港滯港費、滯箱費給予每 40'GP箱2000元補償,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償金 額不超過企業實際損失)。(責任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 財政廳)各市要強化政策集成,千方百計穩定企業發展預期。(責 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協調滾裝船、鐵海聯運等需求,全力保 障汽車出口。(責任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合肥、蕪湖市人民政府,省港航集團)加強對外貿企業的通關便 利化服務保障,實現能出快出、能進快進。(責任單位:合肥海 關,配合單位:省商務廳)全面推進“聯動接卸”監管模式。(責
任單位:合肥海關,配合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港航集團)
四、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 積極發揮市場采購貿易平 臺作用,加快推進市場采購貿易政策全省共享共用。(責任單位: 省商務廳,配合單位:合肥海關)針對當前國外熱門商品需求, 合肥、蕪湖、滁州、銅陵、宣城等光伏、節能取暖、汽車零部件、
銅基新材料等特色優勢產業集中的市,要建立相關產業重點企業
名錄,主動會同各類跨境電商平臺公司,“一對一 ”幫扶企業開展 跨境電商業務,拓展接單渠道。( 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配 合單位:省商務廳,)幫助有條件的企業對接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 導基金。(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出口信用保險創新對企業建設 和運營海外倉保障服務,幫助企業應對自建海外倉面臨的征收、 匯兌限制、戰爭及整治暴亂等風險,以及公共海外倉應收倉儲物 流服務費收匯風險。( 責任單位:中國信用保險安徽分公司,配 合單位:省商務廳)鼓勵省屬外向型國有企業運用海外資源為省 內外貿企業提供海外倉服務。( 責任單位:省國資委,配合單位: 省商務廳)宣傳海外倉、公共海外倉政策。對在美國、歐盟、“一 帶一路”、RCEP等重點、新興市場建設和租賃海外倉,達到2022 年省級外貿促進政策支持標準的,支持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責
任單位:省商務廳)
五、 加強企業孵化培育。 加快推進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建設。 舉辦全省外貿政策業務培訓和跨境電商專項培訓,確保參訓企業 達2000家次。(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各市建立進出口潛力企業 目錄,加大對外資企業包保服務和重點回轉企業幫扶力度,完善 用工、融資等政策服務保障,擴大本地進出口規模。(責任單位: 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商務廳) 利用“安徽RCEP助企服 務公共平臺”,對企業開展精準培訓,指導企業用足用好關稅減
讓、貿易便利化、原產地規則等政策。(責任單位:省商務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