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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2023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條件、流程材料、貸款貼息獎勵補貼
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可以享受貸款貼息獎勵補貼。2022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在11月25日結束,剩下的時間并不多,針對2022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條件、流程及企業申報材料的詳細內容,
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可以享受貸款貼息獎勵補貼。2023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在11月25日結束,剩下的時間并不多,針對2023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條件、流程及企業申報材料的詳細內容,小編已經整理了,高新區、經開區、新站區、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濱湖區、長豐縣、肥西縣、肥東縣、廬江縣、巢湖市想申報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的朋友有不明白的,不妨咨詢小編了解申報:
10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科技成果評價、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2023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條件:
1.在本市區域內生產經營正常,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扶持方向,產品有市場,管理制度規范,信譽度良好的小型、微型企業,且已入駐合肥市企業融資綜合服務平臺(“信易貸”平臺)、安徽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
2.企業連續生產經營2年以上,成長性較好;
3.企業誠信建設體系完善,依法誠信納稅、納稅信用級別B級(含B級)以上;
4.企業基本面較好,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70%及以下(“芯屏汽合”“急終生智”等重點領域企業及產業鏈重點企業可酌情放寬至75%及以下);
5.申報行業范圍:工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軟件業務收入需占營業收入的30%以上);
6.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規定。具體大、中型企業以同級統計部門公布名單為準。
2023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材料:
1.《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匯總表》(附件1);
2.《小微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2);
3.入駐合肥市企業融資綜合服務平臺(“信易貸”平臺)、安徽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的頁面截圖;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蓋章確認);
5.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屬地稅務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納稅信用等級證明材料;
7.“芯屏汽合”“急終生智”等重點領域企業及產業鏈重點企業情況說明(非必需);
8.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請信用承諾書(附件3)。
2023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流程:
1.企業可登錄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申報通知,請按照要求及時將申報材料(電子檔及蓋章掃描件)交由屬地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初審。
2.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務必高度重視,認真摸底,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到應報盡報,并確定專人負責。請對《小微企業基本情況表》中行業類別、營業收入、從業人數等各項指標數據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數據真實、完整、有效。
3.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將推介企業材料收集完整,認真審核匯總后正式行文上報。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需于11月25日前將企業申報材料(電子檔及蓋章掃描件)、紙質蓋章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推介承諾書》(附件4)、推薦文件等反饋至市經信局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處。
合肥市優質小微工業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
1、廬陽區優質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
對納入統計并經省市評審認定的大數據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戰略性新興企業、電子商務企業、老字號企業以及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對其在當年實際發生的用于擴大主業范圍生產經營的新增貸款,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最高30%貼息,單個企業年度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各類企業擇優獎補均不超過10家。
對納入區級備案的擬上市后備企業,對其當年實際發生的用于擴大主業范圍生產經營的新增貸款,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最高50%貼息,單個企業年度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執行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
2、廬江縣中小型工業企業貸款貼息獎勵及擔保費補貼。
對年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80萬元及以上(含出口免抵稅額)且同比增長5%及以上的中小型工業企業,按貸款發放當期LPR(低于LPR的按實際利率計算)給予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一年期以內,含一年)利息50%財政貼息,單個企業的貸款貼息不超過100萬元。對由市政府推介的優質小微企業,且年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含出口免抵稅額)同比增長5%及以上的,按貸款發放當期LPR(低于LPR的按實際利率計算)給予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一年期以內,含一年)利息50%財政貼息,并對優質小微企業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費按擔保額1%給予補貼,單個企業的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企業享受的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其當年上繳各項稅收縣級留成部分。貼息和擔保費補貼范圍不包括糧油加工企業,貼息總量和擔保費補貼總量分別為1400萬元和300萬元,經審核全縣工業企業應貼息和擔保費資金超過總量的,同比例縮減。
3、巢湖經開區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
對區內中小企業成功辦理“稅融通”、“科技創新貸”、“小微企業成長貸”的,按照銀行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貼息。
4、合肥經開區企業貸款貼息補貼
對辦理園區貸、稅融通業務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最高20萬元貼息。對辦理高企貸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最高10萬元貼息。
5、肥西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貸款貼息補貼獎勵
對肥西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上年度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50%貼息,并對企業貸款擔保費按擔保額1%給予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最高20萬元且不超過企業當年地方經濟貢獻。對當年地方經濟貢獻100萬元以上或實現7%以上增幅的億元以下規上工業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上年度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50%最高50萬元貼息。對當年地方經濟貢獻200萬元以上或實現5%以上增幅的億元以上工業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上年度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50%最高100萬元貼息。
6、巢湖市優質小微工業企業貸款貼息補貼獎勵
經由合肥市政府推介的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對當年實際發生的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LPR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勸耕貸”貸款主體等農業經營主體用于農業生產、加工、流通等生產經營的貸款,在本年度內發生的利息,按銀行同期LPR利率給予50%最高10萬元的補貼。
7、高新區貸款貼息補貼獎勵
(1)高成長企業貸款貼息。對高成長企業專項金融產品“瞪羚貸”、“雛鷹貸”,貸款融資額度不超過2000萬元,且貸款利率按不高于貸款合同簽訂當年人民銀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浮150基點(BP)的貸款合同,按企業貸款利息的40%給予補貼,該項補貼實行總量控制,單個金融產品當年補貼資金不超過2000萬元。(執行部門:科技局)
(2)轉型升級貸貼息。獲得經高新擔保及經貿局聯合審批的轉型升級貸支持的企業,單個項目貸款累計不超過3次、累計貸款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按企業當年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5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執行部門:經貿局)
(3)支持知識產權融資。對當年結清本息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企業,按實際貸款利息的60%給予補貼;對當年開展專利權、商標權質押登記的,按質押金額0.01%補貼。不足5000元的不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萬元。(執行部門:市場監管局)
(4)集成電路擔保補貼。對通過擔保機構貸款融資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根據雙向約束原則,按企業繳納擔保費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執行部門:半導體投促中心)
8、長豐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貸款貼息補貼獎勵
對市認定的優質中小微企業,其當年度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LPR給予最高50%財政貼息,單個企業貼息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按70%貼息,單個企業貼息資金不超過200萬元。對在本地金融機構貸款的貼息比例提高10%。
9、肥東縣貸款貼息補貼
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新發生銀行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利率給予50%的財政貼息補助,單個企業財政貼息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將縣中小擔保公司扶持民營企業的擔保總額提高到30億元;將過橋資金使用頻率提高到年12次以上,設立民營經濟過橋資金池8億元,資金占用費在15個工作日內,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按日收取,不予上浮。對民營企業擔保貸款的擔保費超0.5%以上部分,由縣財政給予補貼,原則上最高不超過30萬元,特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0、蜀山區貸款貼息補貼
對轄區內被列入合肥市推介的優質小微企業,凡上繳各項稅收增長10%(含)以上的,在我區國有擔保公司擔保的新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并獲得市財政擔保費補貼的企業,給予扣除市補貼之后的其余擔保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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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條件:
1.在本市區域內生產經營正常,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扶持方向,產品有市場,管理制度規范,信譽度良好的小型、微型企業,且已入駐合肥市企業融資綜合服務平臺(“信易貸”平臺)、安徽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
2.企業連續生產經營2年以上,成長性較好;
3.企業誠信建設體系完善,依法誠信納稅、納稅信用級別B級(含B級)以上;
4.企業基本面較好,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70%及以下(“芯屏汽合”“急終生智”等重點領域企業及產業鏈重點企業可酌情放寬至75%及以下);
5.申報行業范圍:工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軟件業務收入需占營業收入的30%以上);
6.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規定。具體大、中型企業以同級統計部門公布名單為準。
2023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材料:
1.《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匯總表》(附件1);
2.《小微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2);
3.入駐合肥市企業融資綜合服務平臺(“信易貸”平臺)、安徽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的頁面截圖;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蓋章確認);
5.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屬地稅務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納稅信用等級證明材料;
7.“芯屏汽合”“急終生智”等重點領域企業及產業鏈重點企業情況說明(非必需);
8.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請信用承諾書(附件3)。
2023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流程:
1.企業可登錄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申報通知,請按照要求及時將申報材料(電子檔及蓋章掃描件)交由屬地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初審。
2.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務必高度重視,認真摸底,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到應報盡報,并確定專人負責。請對《小微企業基本情況表》中行業類別、營業收入、從業人數等各項指標數據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數據真實、完整、有效。
3.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將推介企業材料收集完整,認真審核匯總后正式行文上報。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需于11月25日前將企業申報材料(電子檔及蓋章掃描件)、紙質蓋章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推介承諾書》(附件4)、推薦文件等反饋至市經信局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處。
合肥市優質小微工業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
1、廬陽區優質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
對納入統計并經省市評審認定的大數據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戰略性新興企業、電子商務企業、老字號企業以及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對其在當年實際發生的用于擴大主業范圍生產經營的新增貸款,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最高30%貼息,單個企業年度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各類企業擇優獎補均不超過10家。
對納入區級備案的擬上市后備企業,對其當年實際發生的用于擴大主業范圍生產經營的新增貸款,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最高50%貼息,單個企業年度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執行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
2、廬江縣中小型工業企業貸款貼息獎勵及擔保費補貼。
對年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80萬元及以上(含出口免抵稅額)且同比增長5%及以上的中小型工業企業,按貸款發放當期LPR(低于LPR的按實際利率計算)給予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一年期以內,含一年)利息50%財政貼息,單個企業的貸款貼息不超過100萬元。對由市政府推介的優質小微企業,且年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含出口免抵稅額)同比增長5%及以上的,按貸款發放當期LPR(低于LPR的按實際利率計算)給予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一年期以內,含一年)利息50%財政貼息,并對優質小微企業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費按擔保額1%給予補貼,單個企業的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企業享受的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其當年上繳各項稅收縣級留成部分。貼息和擔保費補貼范圍不包括糧油加工企業,貼息總量和擔保費補貼總量分別為1400萬元和300萬元,經審核全縣工業企業應貼息和擔保費資金超過總量的,同比例縮減。
3、巢湖經開區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
對區內中小企業成功辦理“稅融通”、“科技創新貸”、“小微企業成長貸”的,按照銀行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貼息。
4、合肥經開區企業貸款貼息補貼
對辦理園區貸、稅融通業務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最高20萬元貼息。對辦理高企貸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最高10萬元貼息。
5、肥西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貸款貼息補貼獎勵
對肥西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上年度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50%貼息,并對企業貸款擔保費按擔保額1%給予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最高20萬元且不超過企業當年地方經濟貢獻。對當年地方經濟貢獻100萬元以上或實現7%以上增幅的億元以下規上工業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上年度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50%最高50萬元貼息。對當年地方經濟貢獻200萬元以上或實現5%以上增幅的億元以上工業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上年度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50%最高100萬元貼息。
6、巢湖市優質小微工業企業貸款貼息補貼獎勵
經由合肥市政府推介的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對當年實際發生的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LPR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勸耕貸”貸款主體等農業經營主體用于農業生產、加工、流通等生產經營的貸款,在本年度內發生的利息,按銀行同期LPR利率給予50%最高10萬元的補貼。
7、高新區貸款貼息補貼獎勵
(1)高成長企業貸款貼息。對高成長企業專項金融產品“瞪羚貸”、“雛鷹貸”,貸款融資額度不超過2000萬元,且貸款利率按不高于貸款合同簽訂當年人民銀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浮150基點(BP)的貸款合同,按企業貸款利息的40%給予補貼,該項補貼實行總量控制,單個金融產品當年補貼資金不超過2000萬元。(執行部門:科技局)
(2)轉型升級貸貼息。獲得經高新擔保及經貿局聯合審批的轉型升級貸支持的企業,單個項目貸款累計不超過3次、累計貸款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按企業當年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5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執行部門:經貿局)
(3)支持知識產權融資。對當年結清本息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企業,按實際貸款利息的60%給予補貼;對當年開展專利權、商標權質押登記的,按質押金額0.01%補貼。不足5000元的不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萬元。(執行部門:市場監管局)
(4)集成電路擔保補貼。對通過擔保機構貸款融資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根據雙向約束原則,按企業繳納擔保費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執行部門:半導體投促中心)
8、長豐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貸款貼息補貼獎勵
對市認定的優質中小微企業,其當年度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LPR給予最高50%財政貼息,單個企業貼息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按70%貼息,單個企業貼息資金不超過200萬元。對在本地金融機構貸款的貼息比例提高10%。
9、肥東縣貸款貼息補貼
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新發生銀行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利率給予50%的財政貼息補助,單個企業財政貼息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將縣中小擔保公司扶持民營企業的擔保總額提高到30億元;將過橋資金使用頻率提高到年12次以上,設立民營經濟過橋資金池8億元,資金占用費在15個工作日內,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按日收取,不予上浮。對民營企業擔保貸款的擔保費超0.5%以上部分,由縣財政給予補貼,原則上最高不超過30萬元,特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0、蜀山區貸款貼息補貼
對轄區內被列入合肥市推介的優質小微企業,凡上繳各項稅收增長10%(含)以上的,在我區國有擔保公司擔保的新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并獲得市財政擔保費補貼的企業,給予扣除市補貼之后的其余擔保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