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業資訊
廣德制造業企業獎補政策!廣德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20條申報指南
廣德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涵蓋6個方面的20項內容,具體包括鼓勵企業加大投入、科技創新、引才引智以及拓展市場等。補助高達千萬元,關于廣德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詳細內容,可咨詢小編:
廣德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涵蓋6個方面的20項內容,具體包括鼓勵企業加大投入、科技創新、引才引智以及拓展市場等。補助高達千萬元,關于廣德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詳細內容,可咨詢小編:
10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各類標準化(參編)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廣德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第一條 鼓勵企業做優做強
1.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
持續開展工業企業發展“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工作。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為A、B、C、D四類,規下企業分為甲、乙、丙、丁四類,在企業培育和資源要素配置等方面實行差別化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2.開展實力效益大比拼
開展工業企業綜合實力20強、綜合效益10強等評選活動。對評選出的綜合實力20強企業、綜合效益10強企業,分別給予企業法人代表20萬元-6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首次進入省民營企業營收百強、制造業綜合百強的工業企業,獎勵企業法人代表2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
3.鼓勵企業發展上臺階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獎勵企業法人代表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開展“培大育強”行動計劃,按企業成長效果給予對應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工業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給予對應獎勵。①當年實際應稅銷售收入1億元(含)-5億元,且增幅5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20萬元;②當年實際應稅銷售收入5億元(含)以上,且增幅4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30萬元。③當年實際應稅銷售收入10億元(含)以上,且增幅3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40萬元。④當年實際應稅銷售收入20億元(含)以上,且增幅2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5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新建投產納規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首次納規且在庫存續期滿1年的“小升規”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4.金融扶持壯大企業
積極運用市重點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市內主導產業、重點培育的各類企業和項目發展。(責任單位:市經開集團)
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重點增加對科技創新、“專精特新”等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充分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增信支持作用。對有發展前景但遇到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金融機構繼續予以資金支持,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為符合條件企業提供無還本續貸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
支持電子電路(PCB)產業高質量發展,在技術改造、融資擔保等方面予以傾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5.支持企業上市掛牌
對擬上市企業規范性股改后較前三年平均繳稅新增部分,在企業成功輔導備案受理后,按照實際地方留存額度,自規范性股改完成年度起連續三年予以等額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支持本地企業上市和異地上市企業遷至我市,最高獎勵1400萬元。本地企業在滬深北交易所成功上市后,分階段獎勵1000萬元,在A股科創板上市的再增加200萬元獎勵;上市并完成首發融資后,根據融資額最高獎勵200萬元。本地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指美國紐交所、納斯達克、港交所主板)成功上市,一次性給予獎勵1000萬元。在滬深北交易所及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地企業將上市主體注冊地及納稅地遷至我市,經認定后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支持本地企業在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股改掛牌。企業直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成功掛牌的,分別獎勵150萬元、200萬元,基礎層企業晉層至創新層的,獎勵50萬元。企業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技創新板、專精特新板、農業板及其他基礎板塊成功掛牌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經規范性股改后在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成長板、科創板精選層成功掛牌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已在省股交中心各基礎板塊掛牌的,經股改后轉板(晉層)的,再一次性獎勵10萬元。已掛牌企業轉至滬深北交易所上市的,按總獎勵金額補足差額。(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
支持上市企業再融資。上市企業首次實現再融資,并將募集資金70%以上投資于本地項目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勵;異地上市企業將募集資金投資我市的,根據在我市的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獎勵。企業上市前成功在場外市場或引入私募基金實現融資,并全部投資于本地項目的,按照融資額的1%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對列入擬上市掛牌企業,市國有融資擔保公司優先給予融資擔保支持,并實行擔保優惠費率。(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市國投公司)
第二條 鼓勵企業加大投入
6.鼓勵新項目投資
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含土地出讓投資)1000萬美元或1億元人民幣以上,或固定資產投資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且畝均年稅收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非礦產資源開發類項目和非市政府控制布(局)點類項目的工業項目,自約定建設期滿、達到協議約定投資或稅收要求的,給予相當于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對應金額“前2年全額獎勵、后3年減半獎勵”。本市企業追加投資上述類型新項目達到要求的,給予其相當于在原先基礎上新增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對應金額“前2年全額獎勵、后3年減半獎勵”。以上所述固定資產金額以企業提供合法票據為準。本政策出臺前已經簽約落戶的非礦產資源開發類項目和非市政府控制布(局)點類項目的工業項目,尚在本條所列的優惠政策扶持期限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達300萬美元或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即可申報。獎勵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責任單位:市招商合作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對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美元或5億元人民幣以上且符合市主導產業的招商引資項目,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在資金、配套服務等方面給予“一企一策”,實行“一事一議”。(責任單位:市招商合作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實行畝均稅收獎勵政策。新簽約企業自供地之日起兩年內給予相當于所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應金額獎勵。已投產企業按照年畝均貢獻8萬元(含)-10萬元,給予相當于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60%對應金額獎勵;年畝均貢獻10萬元(含)-15萬元,給予相當于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80%對應金額獎勵;15萬元(含)以上的,給予相當于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應金額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7.支持企業融資租賃
制造業中小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融資期限2年期以上業務,按照融資金額5%的比例對融資租賃中小企業進行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對新引進在市經開區(含東區、西區、北區)租賃生產和辦公用房的企業,符合條件的,一定期限內給予租賃費適當補貼。(責任單位:市經開區管委會,新杭鎮、邱村鎮、誓節鎮)
8.鼓勵企業利用境外資金
對于境外法人在我市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享受與內資企業同等招商、惠企政策及省市相關政策,并按照外資到位進度給予獎勵:對在我市新注冊設立的外資企業或以股權收購形式參與的外資企業(僅工業企業)合同外資(注冊資本中外方應認繳資本)達到300萬美元(含)-500萬美元(不含)的,按年度外方實際到位資金的1.5%,給予最高5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合同外資達到500萬美元以上的,按年度外方實際到位資金的2%,給予最高10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美元注冊的,按資金繳存當日匯率折算實到資本額)。存量外資企業新增合同外資按同等獎勵標準實施。(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9.支持嫁接盤活重組。
鼓勵企業通過兼并、合并、轉讓等方式取得存量土地、房屋資產,對符合我市規劃要求和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間嫁接重組,按其在不動產登記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及相當于稅收地方所得部分對應金額給予獎勵。各相關部門對嫁接重組后企業辦理各項證件開辟“綠色通道”。(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對世界500強、國內500強和國內外行業前20強企業實施資產重組的,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可實行“一事一議”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第三條 鼓勵企業科技創新
10.鼓勵走科技創新之路
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建立重點科技專項“揭榜掛帥”攻關機制,引導企業圍繞主導產業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對成功立項的給予一定支持;鼓勵企業積極申報省科技重大專項(包括“揭榜掛帥”、技術攻關項目、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發專項等), 獲得省立項支持的,按照不超過項目研發投入20%的標準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0萬元;獲得省、宣城市其他研發項目立項支持的,按照相關政策執行。對企業與高校院所及其專家團隊共同開展科技項目研發,按實際支付技術研發經費的20%予以補助, 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對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20萬元;對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獎勵5萬元。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專利保險等險種,獲省立項支持的,按不高于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30%的標準予以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對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并實現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實際支付額的10%予以補助,單項成果補助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加強對農產品加工業的科技支撐。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實施鄉村振興科技專項,引導和支持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對年研發投入達300萬元以上企業開展的合作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研發投入10%的標準予以補助,單個企業年最高補助不超過30 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開展“十強”科創型企業年度評選。對獲得我市“科技創新十強”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積極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究和成果轉化,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對獲得省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對獲得國家、省創新創業大賽、工業設計大賽、工業機器人技術應用技能大賽等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對獲得安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企業,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新認定的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獎勵3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地方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獎勵200萬元;對前述機構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獎勵20萬元;對前述機構在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對企業建立院士工作站的,獎勵50萬元;對新建國家級、省級博士后工作站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我市企業牽頭組建新認定的國家(試點)、省(試點)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對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省給予獎勵的,我市先行獎補;對經省級及以上科技部門認定并通過年度績效考核的孵化類創新創業平臺等,對其導師服務、創新創業活動等直接費用給予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設立產業研究院及各類研發機構,本市將在土地用房、辦公條件、人才落戶等方面給予政策保障。經年度績效考評合格后,對產業研究院及研發機構的運行經費進行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對在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工作績效評價中排名靠前,獲得省相關政策支持的,給予相應的配套支持;開展市域內科技中介服務機構評優活動,對獲得優秀的服務機構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對新認定或新引進國家級、省級企業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消費品工業“三品”示范企業)或檢測中心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年度評價優秀的,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企業研發費用在500萬元以上,投入強度超過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規定比例,且連續兩年研發費用保持增長的,按不超過其上年度研發投入增量的10%給予獎勵,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11.鼓勵走品牌提升之路
鼓勵發明創造。設立專利發展專項資金和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資金,鼓勵專利創造和質量品牌提升。當年通過PCT及其他途徑在境外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3萬元(最多兩個國家)。當年國內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0.15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高價值發明專利,給予每件4萬元的獎勵;對擁有高價值發明專利10件以上(含10件)且高價值發明專利近五年未發生專利權失效且未轉出廣德市外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當年授權發明專利在市本級排名前3位(數量不低于3件)且年納稅額不低于20萬元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對獲得中國政府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宣城市政府質量獎、廣德市政府質量獎的企業或個人,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獲得中國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宣城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或個人,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對獲得安徽省工業精品的,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為省級新產品的,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新認定為國家、省級工業美術大師工作室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全國質量獎組織獎的,獎勵30萬元;對獲得皖美品牌(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獎勵10萬元;對認定為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商標的,獎勵30萬元;對推動本地特色產業發展,獲政府指定并成功申報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組織或企業,分別獎勵20萬、10萬元;對新申請注冊成功的商標,每件獎勵0.1萬元。企業成功注冊國際馬德里商標的,每件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對牽頭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參與制定上述標準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
對新獲AAA、AA、A誠信計量示范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對新獲批成為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專業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和安徽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秘書處承擔單位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10萬元。對創建標準化示范AAAA、AAA、AA級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對國家級、省級標準化示范區項目承擔單位,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2.鼓勵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
加大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對當年獲國家、省、宣城市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對當年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當年獲得安徽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當年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備案且年納稅額不低于20萬元的企業,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鼓勵知識產權權利人積極應對知識產權訴訟,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專利維權資助標準按核定后維權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的20%給予補助,單項補助不超過10萬元。同一申請人每個年度累計補助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促進重大專利技術引進實施與產業化。對當年獲國家、省知識產權行政主管部門立項的專利產業化項目,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企業從市外(含境外)購買引進高價值發明專利并納入我市高價值發明專利數據庫統計的,單件專利補助4萬元。促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支持企業通過購買服務開展專利導航、專利預警、專利運營等活動,經組織驗收通過的,按實際支付服務費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對已認定為省級以上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公共網點并通過年度考核的單位,獎勵5萬元/年。對落戶在本市執業的專利代理機構(含分支機構),一個年度內所代理的發明專利申請獲得授權達30件以上的,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對企業以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按貸款利息和專利評估費總額的50%給予補助,單項補助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鼓勵消費品生產企業主動履行召回義務。企業主動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并在省級以上召回網站發布公告的,按照實際召回貨值金額的10%比例進行補助,單個企業同一類消費品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誠信企業獎勵。工業企業新獲國家級、省級、宣城市級誠信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此項不重復享受獎勵,按最高項目計算獎勵額(誠信企業評定依據《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安徽省政府權力清單法定職責開展。企業獲更高級別獎勵后,僅獎勵差額部分)。(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第四條 鼓勵企業高質量發展
13.鼓勵走“專精特新”之路
動態管理市本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并進行動態調整,對年度評選為優秀的在庫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新認定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國家級“小巨人”和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20萬元、50萬元、80萬元。對新認定為省級高成長型小微企業,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14.鼓勵走綠色節能集約之路
鼓勵企業節能減排。對企業已經備案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包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項目竣工后年實際節能量達到500噸標準煤以上的,對節能量部分按每噸標準煤200元標準予以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對安裝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企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按8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對獲得國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國家級、省級、宣城市級綠色工廠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綠色產品的企業,獎勵20萬元;對獲得國家環保裝備制造業規范企業,獎勵50萬元;對獲得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資源綜合利用領跑者、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示范企業稱號的企業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水利局)
對在工業領域實施節能環保“五個一百”專項行動中,入圍“五個一百”目錄的企業,獎勵5萬元;對省級主管部門認定為優秀的企業,再獎勵10萬元。對當年列入安徽省清潔生產導向計劃,并當年完工驗收的清潔生產項目,獎勵5萬元。對當年完成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獲得國家級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和省級、宣城市級節水型企業的,分別獎勵40萬元、3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水利局)
鼓勵企業集約節約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鼓勵新建高標準廠房,逐步提高我市開發區工業用地容積率。對符合條件的工業項目,通過擴大生產性用房、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及地下空間利用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符合規劃且達到協議約定容積率,建設三層(含)以上標準廠房且單體單層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企業自建、用于自我生產的,新入駐企業按照《項目投資協議》在約定時限內竣工并投產后,對第三層按每平方米200元、第四層及以上部分按每平方米400元給予一次性補助,原企業改擴建的參照執行,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經信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15.鼓勵走數字發展之路
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建立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標準評估培育庫。對首次通過國家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標準評估,評估等級在2A、3A、4A、5A級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對獲得省認定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獲得國家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的,獎勵50萬元。對被評為省行業級和企業級工業互聯網示范平臺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20萬元。對獲得宣城市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支持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改造。建立工業互聯網改造培育庫,對入庫企業及時開展工業互聯網改造并接入我市產業大腦平臺且通過專家組驗收的,按照項目改造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獲評我市工業互聯網行業特色型平臺、工業互聯網企業專業型平臺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完善工業互聯網人才體系建設。引入一批工業互聯網專業人才,多層次多方位開展工業互聯網素質提升培訓。(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人才發展中心)
引入一批工業互聯網服務商來廣落戶。對在廣注冊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年服務廣德本地企業銷售收入100萬元以上的,給予10%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16.支持企業技改轉型升級
對符合我市產業政策、經過技改備案的工業企業,新購置設備投入500萬(含)-1000萬元且單臺(套)3萬元以上,按照設備投資額5%標準給予補貼;1000萬元(含)以上且單臺(套)3萬元以上,按設備投資額6%標準給予補貼。其中新購設備中含工業機器人或機械手(≥4個自由度)、3D打印機、全自動化生產線先進設備的,按設備投資額10%標準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技術改造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符合我市產業政策、經過技改備案的工業企業,對圍繞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綠色化,以車間成線改造為重點進行銀行貸款,貸款用于購置項目設備,貸款期限為3年及以上,項目申報年度上一年仍在貸款期限內,并有利息發生,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礎利率的20%給予貼息。單個項目貼息期不超過3年,貼息總額最高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第五條 推動企業引才引智
17.鼓勵企業培育引進人才
支持企業培育技能型人才。鼓勵企業面向技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對培訓后取得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按照每人一次性1500元、2000元、3500元、50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支持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對新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人才給予工資外薪酬補貼,補貼期限一般為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級職稱人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副高級職稱人才、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專科生每人每月分別給予4000元、2500元、600元、300元薪酬補貼;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每人每月分別給予1200元、800元、300元薪酬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人才發展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
對新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家庭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級職稱人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副高級職稱人才、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專科生,可以免費租住人才公寓3年或分別給予為期3年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600元、300元的租房補貼;工作滿3年,在廣首次購房的,可以分別給予每人20萬元、10萬元、6萬元、2萬元安家補助費。新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滿3年,在廣首次購房的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分別給予每人15萬元、10萬元、5萬元安家補助費。(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人才發展中心、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
對企業全職引進的國家級、省部級人才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研定具體住房和生活補貼標準,報市委、市政府批準后執行。對企業柔性引進的人才按實際項目合作支付經費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電子電路企業、新能源產業企業柔性引進的人才按實際項目合作支付經費的4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人才發展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
支持企業引進高科技人才。對企業引進科技人才年薪達50萬元以上,并在我省繳納個人所得稅、工作半年以上的,每年按其年薪10%的比例獎勵用人單位,專項用于企業科技研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對企業引進的省級以上領軍人才或年薪30萬元以上高技能人才、高管人才、高科技人才,工作滿1年并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財政所得部分予以全額獎勵。(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經信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18.支持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新創業
支持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新創業。對帶項目、帶資金、帶技術的高層次人才團隊來我市創新創業的,市重點產業發展基金以股權或債權等方式給予支持,并擇優推薦申報省市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創新團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才發展中心)
對入選“桐汭英才”創新團隊、創業人才的,給予5萬元經費支持,并優先申報省“特支計劃”、省“115產業創新團隊”、 宣城市“宛陵英才”和各類國家、省、市人才專項培養計劃。(責任單位:市人才發展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
第六條 鼓勵企業拓展市場
19.鼓勵企業開拓市場
鼓勵民營企業參加世界制造業大會、國際徽商大會等大型展會,引導企業組團開拓“一帶一路”市場,鼓勵企業參加國內展覽展銷等經貿活動,對參加省級以上政府部門及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組織的國際性(不含境外)會展,按參展費用50%的標準給予補助;對全國性、區域性會展,分別按參會企業展位費實際出資的40%、30%的標準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鼓勵中小民營企業依托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絡銷售。(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加大政府采購的支持力度。鼓勵支持企業參加“精品安徽、皖美制造”央視宣傳活動,宣傳推廣費在省市獎補的基礎上,再按宣傳推廣費10%的標準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工商聯)
20.鼓勵企業開展軍民合作
大力推進軍工產業升級、推進軍民科技資源深度共享、推進“民參軍”向深度拓展、推進軍工經濟與市域經濟深度合作。企業當年度獲得軍工3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中任意一證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可累計。“民參軍”企業或項目獲得省級及以上“民參軍”類項目補助資金的,市本級按照獲得補助資金量5%的標準給予配套補助。(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本政策原則上實行年度申報,各責任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對相應條款制定具體實施意見或兌現辦法。年度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問題的,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為C、D類或丙、丁類的企業,不享受該政策。項目單位對申報事項的真實性、合規性和資金使用負直接責任。咨詢、設計、審計等中介機構對其編制的項目報告的真實性、公正性、獨立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獎補資金的,一經發現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申報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相應責任單位負責解釋,《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促進工業經濟轉型升級若干政策(修訂)的通知》(縣辦〔2017〕78號)同時廢止。此前市委、市政府出臺的有關獎勵扶持政策與本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對于本政策規定的項目獎補,同一企業同一項目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一般不重復享受。享受支持上市掛牌獎勵政策的企業需做出注冊地及納稅登記地不遷出廣德等相關承諾,否則不予兌現。財政部門統籌做好資金管理安排,項目所涉獎補資金由市財政和鄉鎮(街道、園區)受益財政各按50%進行承擔。本政策執行期暫定兩年。
10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各類標準化(參編)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廣德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第一條 鼓勵企業做優做強
1.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
持續開展工業企業發展“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工作。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為A、B、C、D四類,規下企業分為甲、乙、丙、丁四類,在企業培育和資源要素配置等方面實行差別化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2.開展實力效益大比拼
開展工業企業綜合實力20強、綜合效益10強等評選活動。對評選出的綜合實力20強企業、綜合效益10強企業,分別給予企業法人代表20萬元-6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首次進入省民營企業營收百強、制造業綜合百強的工業企業,獎勵企業法人代表2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
3.鼓勵企業發展上臺階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獎勵企業法人代表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開展“培大育強”行動計劃,按企業成長效果給予對應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工業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給予對應獎勵。①當年實際應稅銷售收入1億元(含)-5億元,且增幅5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20萬元;②當年實際應稅銷售收入5億元(含)以上,且增幅4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30萬元。③當年實際應稅銷售收入10億元(含)以上,且增幅3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40萬元。④當年實際應稅銷售收入20億元(含)以上,且增幅2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5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新建投產納規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首次納規且在庫存續期滿1年的“小升規”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4.金融扶持壯大企業
積極運用市重點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市內主導產業、重點培育的各類企業和項目發展。(責任單位:市經開集團)
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重點增加對科技創新、“專精特新”等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充分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增信支持作用。對有發展前景但遇到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金融機構繼續予以資金支持,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為符合條件企業提供無還本續貸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
支持電子電路(PCB)產業高質量發展,在技術改造、融資擔保等方面予以傾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5.支持企業上市掛牌
對擬上市企業規范性股改后較前三年平均繳稅新增部分,在企業成功輔導備案受理后,按照實際地方留存額度,自規范性股改完成年度起連續三年予以等額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支持本地企業上市和異地上市企業遷至我市,最高獎勵1400萬元。本地企業在滬深北交易所成功上市后,分階段獎勵1000萬元,在A股科創板上市的再增加200萬元獎勵;上市并完成首發融資后,根據融資額最高獎勵200萬元。本地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指美國紐交所、納斯達克、港交所主板)成功上市,一次性給予獎勵1000萬元。在滬深北交易所及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地企業將上市主體注冊地及納稅地遷至我市,經認定后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支持本地企業在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股改掛牌。企業直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成功掛牌的,分別獎勵150萬元、200萬元,基礎層企業晉層至創新層的,獎勵50萬元。企業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技創新板、專精特新板、農業板及其他基礎板塊成功掛牌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經規范性股改后在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成長板、科創板精選層成功掛牌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已在省股交中心各基礎板塊掛牌的,經股改后轉板(晉層)的,再一次性獎勵10萬元。已掛牌企業轉至滬深北交易所上市的,按總獎勵金額補足差額。(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
支持上市企業再融資。上市企業首次實現再融資,并將募集資金70%以上投資于本地項目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勵;異地上市企業將募集資金投資我市的,根據在我市的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獎勵。企業上市前成功在場外市場或引入私募基金實現融資,并全部投資于本地項目的,按照融資額的1%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對列入擬上市掛牌企業,市國有融資擔保公司優先給予融資擔保支持,并實行擔保優惠費率。(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市國投公司)
第二條 鼓勵企業加大投入
6.鼓勵新項目投資
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含土地出讓投資)1000萬美元或1億元人民幣以上,或固定資產投資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且畝均年稅收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非礦產資源開發類項目和非市政府控制布(局)點類項目的工業項目,自約定建設期滿、達到協議約定投資或稅收要求的,給予相當于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對應金額“前2年全額獎勵、后3年減半獎勵”。本市企業追加投資上述類型新項目達到要求的,給予其相當于在原先基礎上新增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對應金額“前2年全額獎勵、后3年減半獎勵”。以上所述固定資產金額以企業提供合法票據為準。本政策出臺前已經簽約落戶的非礦產資源開發類項目和非市政府控制布(局)點類項目的工業項目,尚在本條所列的優惠政策扶持期限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達300萬美元或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即可申報。獎勵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責任單位:市招商合作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對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美元或5億元人民幣以上且符合市主導產業的招商引資項目,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在資金、配套服務等方面給予“一企一策”,實行“一事一議”。(責任單位:市招商合作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實行畝均稅收獎勵政策。新簽約企業自供地之日起兩年內給予相當于所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應金額獎勵。已投產企業按照年畝均貢獻8萬元(含)-10萬元,給予相當于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60%對應金額獎勵;年畝均貢獻10萬元(含)-15萬元,給予相當于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80%對應金額獎勵;15萬元(含)以上的,給予相當于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應金額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7.支持企業融資租賃
制造業中小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融資期限2年期以上業務,按照融資金額5%的比例對融資租賃中小企業進行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對新引進在市經開區(含東區、西區、北區)租賃生產和辦公用房的企業,符合條件的,一定期限內給予租賃費適當補貼。(責任單位:市經開區管委會,新杭鎮、邱村鎮、誓節鎮)
8.鼓勵企業利用境外資金
對于境外法人在我市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享受與內資企業同等招商、惠企政策及省市相關政策,并按照外資到位進度給予獎勵:對在我市新注冊設立的外資企業或以股權收購形式參與的外資企業(僅工業企業)合同外資(注冊資本中外方應認繳資本)達到300萬美元(含)-500萬美元(不含)的,按年度外方實際到位資金的1.5%,給予最高5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合同外資達到500萬美元以上的,按年度外方實際到位資金的2%,給予最高10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美元注冊的,按資金繳存當日匯率折算實到資本額)。存量外資企業新增合同外資按同等獎勵標準實施。(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9.支持嫁接盤活重組。
鼓勵企業通過兼并、合并、轉讓等方式取得存量土地、房屋資產,對符合我市規劃要求和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間嫁接重組,按其在不動產登記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及相當于稅收地方所得部分對應金額給予獎勵。各相關部門對嫁接重組后企業辦理各項證件開辟“綠色通道”。(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對世界500強、國內500強和國內外行業前20強企業實施資產重組的,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可實行“一事一議”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第三條 鼓勵企業科技創新
10.鼓勵走科技創新之路
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建立重點科技專項“揭榜掛帥”攻關機制,引導企業圍繞主導產業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對成功立項的給予一定支持;鼓勵企業積極申報省科技重大專項(包括“揭榜掛帥”、技術攻關項目、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發專項等), 獲得省立項支持的,按照不超過項目研發投入20%的標準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0萬元;獲得省、宣城市其他研發項目立項支持的,按照相關政策執行。對企業與高校院所及其專家團隊共同開展科技項目研發,按實際支付技術研發經費的20%予以補助, 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對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20萬元;對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獎勵5萬元。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專利保險等險種,獲省立項支持的,按不高于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30%的標準予以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對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并實現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實際支付額的10%予以補助,單項成果補助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加強對農產品加工業的科技支撐。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實施鄉村振興科技專項,引導和支持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對年研發投入達300萬元以上企業開展的合作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研發投入10%的標準予以補助,單個企業年最高補助不超過30 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開展“十強”科創型企業年度評選。對獲得我市“科技創新十強”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積極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究和成果轉化,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對獲得省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對獲得國家、省創新創業大賽、工業設計大賽、工業機器人技術應用技能大賽等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對獲得安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企業,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新認定的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獎勵3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地方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獎勵200萬元;對前述機構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獎勵20萬元;對前述機構在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對企業建立院士工作站的,獎勵50萬元;對新建國家級、省級博士后工作站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我市企業牽頭組建新認定的國家(試點)、省(試點)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對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省給予獎勵的,我市先行獎補;對經省級及以上科技部門認定并通過年度績效考核的孵化類創新創業平臺等,對其導師服務、創新創業活動等直接費用給予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設立產業研究院及各類研發機構,本市將在土地用房、辦公條件、人才落戶等方面給予政策保障。經年度績效考評合格后,對產業研究院及研發機構的運行經費進行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對在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工作績效評價中排名靠前,獲得省相關政策支持的,給予相應的配套支持;開展市域內科技中介服務機構評優活動,對獲得優秀的服務機構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對新認定或新引進國家級、省級企業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消費品工業“三品”示范企業)或檢測中心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年度評價優秀的,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企業研發費用在500萬元以上,投入強度超過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規定比例,且連續兩年研發費用保持增長的,按不超過其上年度研發投入增量的10%給予獎勵,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11.鼓勵走品牌提升之路
鼓勵發明創造。設立專利發展專項資金和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資金,鼓勵專利創造和質量品牌提升。當年通過PCT及其他途徑在境外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3萬元(最多兩個國家)。當年國內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0.15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高價值發明專利,給予每件4萬元的獎勵;對擁有高價值發明專利10件以上(含10件)且高價值發明專利近五年未發生專利權失效且未轉出廣德市外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當年授權發明專利在市本級排名前3位(數量不低于3件)且年納稅額不低于20萬元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對獲得中國政府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宣城市政府質量獎、廣德市政府質量獎的企業或個人,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獲得中國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宣城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或個人,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對獲得安徽省工業精品的,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為省級新產品的,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新認定為國家、省級工業美術大師工作室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全國質量獎組織獎的,獎勵30萬元;對獲得皖美品牌(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獎勵10萬元;對認定為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商標的,獎勵30萬元;對推動本地特色產業發展,獲政府指定并成功申報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組織或企業,分別獎勵20萬、10萬元;對新申請注冊成功的商標,每件獎勵0.1萬元。企業成功注冊國際馬德里商標的,每件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對牽頭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參與制定上述標準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
對新獲AAA、AA、A誠信計量示范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對新獲批成為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專業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和安徽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秘書處承擔單位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10萬元。對創建標準化示范AAAA、AAA、AA級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對國家級、省級標準化示范區項目承擔單位,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2.鼓勵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
加大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對當年獲國家、省、宣城市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對當年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當年獲得安徽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當年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備案且年納稅額不低于20萬元的企業,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鼓勵知識產權權利人積極應對知識產權訴訟,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專利維權資助標準按核定后維權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的20%給予補助,單項補助不超過10萬元。同一申請人每個年度累計補助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促進重大專利技術引進實施與產業化。對當年獲國家、省知識產權行政主管部門立項的專利產業化項目,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企業從市外(含境外)購買引進高價值發明專利并納入我市高價值發明專利數據庫統計的,單件專利補助4萬元。促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支持企業通過購買服務開展專利導航、專利預警、專利運營等活動,經組織驗收通過的,按實際支付服務費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對已認定為省級以上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公共網點并通過年度考核的單位,獎勵5萬元/年。對落戶在本市執業的專利代理機構(含分支機構),一個年度內所代理的發明專利申請獲得授權達30件以上的,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對企業以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按貸款利息和專利評估費總額的50%給予補助,單項補助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鼓勵消費品生產企業主動履行召回義務。企業主動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并在省級以上召回網站發布公告的,按照實際召回貨值金額的10%比例進行補助,單個企業同一類消費品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誠信企業獎勵。工業企業新獲國家級、省級、宣城市級誠信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此項不重復享受獎勵,按最高項目計算獎勵額(誠信企業評定依據《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安徽省政府權力清單法定職責開展。企業獲更高級別獎勵后,僅獎勵差額部分)。(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第四條 鼓勵企業高質量發展
13.鼓勵走“專精特新”之路
動態管理市本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并進行動態調整,對年度評選為優秀的在庫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新認定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國家級“小巨人”和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20萬元、50萬元、80萬元。對新認定為省級高成長型小微企業,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14.鼓勵走綠色節能集約之路
鼓勵企業節能減排。對企業已經備案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包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項目竣工后年實際節能量達到500噸標準煤以上的,對節能量部分按每噸標準煤200元標準予以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對安裝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企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按8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對獲得國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國家級、省級、宣城市級綠色工廠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綠色產品的企業,獎勵20萬元;對獲得國家環保裝備制造業規范企業,獎勵50萬元;對獲得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資源綜合利用領跑者、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示范企業稱號的企業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水利局)
對在工業領域實施節能環保“五個一百”專項行動中,入圍“五個一百”目錄的企業,獎勵5萬元;對省級主管部門認定為優秀的企業,再獎勵10萬元。對當年列入安徽省清潔生產導向計劃,并當年完工驗收的清潔生產項目,獎勵5萬元。對當年完成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獲得國家級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和省級、宣城市級節水型企業的,分別獎勵40萬元、3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水利局)
鼓勵企業集約節約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鼓勵新建高標準廠房,逐步提高我市開發區工業用地容積率。對符合條件的工業項目,通過擴大生產性用房、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及地下空間利用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符合規劃且達到協議約定容積率,建設三層(含)以上標準廠房且單體單層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企業自建、用于自我生產的,新入駐企業按照《項目投資協議》在約定時限內竣工并投產后,對第三層按每平方米200元、第四層及以上部分按每平方米400元給予一次性補助,原企業改擴建的參照執行,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經信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15.鼓勵走數字發展之路
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建立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標準評估培育庫。對首次通過國家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標準評估,評估等級在2A、3A、4A、5A級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對獲得省認定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獲得國家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的,獎勵50萬元。對被評為省行業級和企業級工業互聯網示范平臺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20萬元。對獲得宣城市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支持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改造。建立工業互聯網改造培育庫,對入庫企業及時開展工業互聯網改造并接入我市產業大腦平臺且通過專家組驗收的,按照項目改造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獲評我市工業互聯網行業特色型平臺、工業互聯網企業專業型平臺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完善工業互聯網人才體系建設。引入一批工業互聯網專業人才,多層次多方位開展工業互聯網素質提升培訓。(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人才發展中心)
引入一批工業互聯網服務商來廣落戶。對在廣注冊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年服務廣德本地企業銷售收入100萬元以上的,給予10%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16.支持企業技改轉型升級
對符合我市產業政策、經過技改備案的工業企業,新購置設備投入500萬(含)-1000萬元且單臺(套)3萬元以上,按照設備投資額5%標準給予補貼;1000萬元(含)以上且單臺(套)3萬元以上,按設備投資額6%標準給予補貼。其中新購設備中含工業機器人或機械手(≥4個自由度)、3D打印機、全自動化生產線先進設備的,按設備投資額10%標準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技術改造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對符合我市產業政策、經過技改備案的工業企業,對圍繞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綠色化,以車間成線改造為重點進行銀行貸款,貸款用于購置項目設備,貸款期限為3年及以上,項目申報年度上一年仍在貸款期限內,并有利息發生,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礎利率的20%給予貼息。單個項目貼息期不超過3年,貼息總額最高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第五條 推動企業引才引智
17.鼓勵企業培育引進人才
支持企業培育技能型人才。鼓勵企業面向技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對培訓后取得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按照每人一次性1500元、2000元、3500元、50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支持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對新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人才給予工資外薪酬補貼,補貼期限一般為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級職稱人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副高級職稱人才、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專科生每人每月分別給予4000元、2500元、600元、300元薪酬補貼;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每人每月分別給予1200元、800元、300元薪酬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人才發展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
對新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家庭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級職稱人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副高級職稱人才、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專科生,可以免費租住人才公寓3年或分別給予為期3年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600元、300元的租房補貼;工作滿3年,在廣首次購房的,可以分別給予每人20萬元、10萬元、6萬元、2萬元安家補助費。新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滿3年,在廣首次購房的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分別給予每人15萬元、10萬元、5萬元安家補助費。(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人才發展中心、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
對企業全職引進的國家級、省部級人才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研定具體住房和生活補貼標準,報市委、市政府批準后執行。對企業柔性引進的人才按實際項目合作支付經費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電子電路企業、新能源產業企業柔性引進的人才按實際項目合作支付經費的4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人才發展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
支持企業引進高科技人才。對企業引進科技人才年薪達50萬元以上,并在我省繳納個人所得稅、工作半年以上的,每年按其年薪10%的比例獎勵用人單位,專項用于企業科技研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對企業引進的省級以上領軍人才或年薪30萬元以上高技能人才、高管人才、高科技人才,工作滿1年并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財政所得部分予以全額獎勵。(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經信局、市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
18.支持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新創業
支持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新創業。對帶項目、帶資金、帶技術的高層次人才團隊來我市創新創業的,市重點產業發展基金以股權或債權等方式給予支持,并擇優推薦申報省市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創新團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才發展中心)
對入選“桐汭英才”創新團隊、創業人才的,給予5萬元經費支持,并優先申報省“特支計劃”、省“115產業創新團隊”、 宣城市“宛陵英才”和各類國家、省、市人才專項培養計劃。(責任單位:市人才發展中心、市經開區管委會)
第六條 鼓勵企業拓展市場
19.鼓勵企業開拓市場
鼓勵民營企業參加世界制造業大會、國際徽商大會等大型展會,引導企業組團開拓“一帶一路”市場,鼓勵企業參加國內展覽展銷等經貿活動,對參加省級以上政府部門及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組織的國際性(不含境外)會展,按參展費用50%的標準給予補助;對全國性、區域性會展,分別按參會企業展位費實際出資的40%、30%的標準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鼓勵中小民營企業依托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絡銷售。(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加大政府采購的支持力度。鼓勵支持企業參加“精品安徽、皖美制造”央視宣傳活動,宣傳推廣費在省市獎補的基礎上,再按宣傳推廣費10%的標準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工商聯)
20.鼓勵企業開展軍民合作
大力推進軍工產業升級、推進軍民科技資源深度共享、推進“民參軍”向深度拓展、推進軍工經濟與市域經濟深度合作。企業當年度獲得軍工3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中任意一證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可累計。“民參軍”企業或項目獲得省級及以上“民參軍”類項目補助資金的,市本級按照獲得補助資金量5%的標準給予配套補助。(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本政策原則上實行年度申報,各責任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對相應條款制定具體實施意見或兌現辦法。年度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問題的,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為C、D類或丙、丁類的企業,不享受該政策。項目單位對申報事項的真實性、合規性和資金使用負直接責任。咨詢、設計、審計等中介機構對其編制的項目報告的真實性、公正性、獨立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獎補資金的,一經發現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申報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相應責任單位負責解釋,《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促進工業經濟轉型升級若干政策(修訂)的通知》(縣辦〔2017〕78號)同時廢止。此前市委、市政府出臺的有關獎勵扶持政策與本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對于本政策規定的項目獎補,同一企業同一項目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一般不重復享受。享受支持上市掛牌獎勵政策的企業需做出注冊地及納稅登記地不遷出廣德等相關承諾,否則不予兌現。財政部門統籌做好資金管理安排,項目所涉獎補資金由市財政和鄉鎮(街道、園區)受益財政各按50%進行承擔。本政策執行期暫定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