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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成都高新區新的獎補政策出爐了,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發布,眾多成都高新區獎補項目細則來了,所以,如果成都高新區企業想要申報文中的獎補扶持項目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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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 強,加快培育一批高精尖特企業,打造科技創新體集群,奮 力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 示范區建設,為成都市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提供核心支撐,結合成都高新區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支持目標、原則和范圍
第一條 支持目標。到2025年,培育引進若干具有顛覆 性創新能力的全球頂尖人才,聚集領軍人才500人、高層次 “四派人才”3500人以上,“揭榜掛帥”建設新型研發機構 50個,推動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超過5%, 實現年均15%以上的增幅,建成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50個以 上,國家級孵化器達到30家,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超6000家、 “雙五”企業60家,培育境內外上市企業達到80家,其中 市值1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以上企業分別達30家、 2家、1家,形成5— 10項“卡脖子”技術、產品,加快培育城市標簽級科技領軍企業,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創新人才高地核心區、原創技術策源地、科技成果中試首選地、創新 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示范區,為成都高新區建成世界領先科技園區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條 支持原則。本政策與其他政策相重疊的事項按 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本政策實施過程中,因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相關規定調整而產生沖突的,以調整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 支持范圍。本政策支持對象為經成都高新區認 定的人才及稅收和統計關系均在成都高新區的企業、機構, 其中納入火炬統計范圍的企業需配合火炬統計報送。企業管 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 方面的法律法規,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本政策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
第二章 成都高新區支持引進高端人才獎勵補貼
第四條 支持引進領軍人才。支持成都高新區新型研發 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和重點企業面向全球引進符合成都高新 區主導產業方向,具有顛覆性技術、“卡脖子”技術和關鍵核 心技術攻關能力的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產業創新領軍人才, 經認定給予3年、每年最高500萬元人才補貼,最高500萬 元安家補貼或贈予1 套專家公寓。支持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在 成都高新區開展科技攻關和中試轉化,經評審可給予最高2000萬元經費支持。對取得國內外公認突出成就、在行業領域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一流地位、掌握核心關鍵技術的全球 頂尖人才和團隊,在事業發展、社會保障、生活便捷、服務措施等方面給予量身定制支持。
第五條 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業。實施“科技創富”計劃。 對“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教授、研究員在成都高新區創辦的 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創業支持。對“四派人才”(蓉歸派、 海歸派、學院派、創客派)創辦的科技創新類企業,經認定 后3年內,給予最高500平方米的創業空間支持,以科技創 新券形式三年給予最高50萬元專業創業服務支持,獲得股權 融資的給予最高500萬元啟動資金支持。開展金熊貓創業“人 才獎”、創業“成就獎”評定,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獎勵。
第六條 支持引育青年科技人才。對新進入成都高新區 博士后站點從事科研工作的博士,給予30萬元生活補貼。支 持設立科研崗和科研助理崗,對新引進到高新區企事業單位 從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和碩士人才分別給予6萬元、3萬元補貼。
第三章 成都高新區支持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獎勵補貼
第七條 支持戰略科技創新平臺建設。高標準建設天府 絳溪實驗室、天府錦城實驗室(前沿醫學中心),支持圍繞主導產業布局建設全國重點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戰略科技創新平臺,給予最高2億元支持。
第八條 支持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
鼓勵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最高2億元支持。
鼓勵建設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 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級檢驗檢測機構等國家級創新平臺, 給予新獲批的平臺最高200萬元獎勵。支持國家級創新平臺 持續投入,對其開展的創新能力提升項目,立項后按照年度 設備投入10%的標準給予連續兩年、累計不超過200萬元補貼。
鼓勵建設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 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以及省、市、區級企業技術中心、工 程技術研究中心、產學研聯合實驗室等創新平臺,給予新獲 批的平臺最高50萬元獎勵。支持省級創新平臺持續投入,對 其開展的創新能力提升項目,立項后按照年度設備投入10%的標準給予連續兩年、累計不超過50萬元補貼。
第九條 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鼓勵國內外一流高校 院所及頂尖創新團隊圍繞成都高新區主導產業建設新型研發 機構,開展顛覆性技術、“卡脖子”技術、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探索科技成果確權,支撐布局未來產業賽道。對頂尖高校院 所主導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根據項目情況給予5 — 10億元支持;深入實施“岷山行動”計劃,對團隊主導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最高1億元支持。
第十條 支持公共技術平臺建設。支持企業聚焦成都高 新區產業鏈關鍵、共性環節新建中試平臺,突破科技成果轉 化壁壘,評審立項后按照設備購置費用的30%給予連續3年、 累計不超過1500萬元的補貼。鼓勵區內平臺資源開放共享, 降低企業研發成本,對企業使用經認定的公共技術平臺,按 照平臺服務費用最高不超過20%的標準,給予公共技術平臺 每年最高100萬元的服務補貼、以科技創新券形式給予企業
每年最高50萬元的使用補貼。
第四章 成都高新區支持知識產權創造與成果轉化獎勵補貼
第十一條 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上年度研發費用 達200萬元但不足1000萬元,研發投入強度達10%,且滿足 研發費用增長率等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 按照研發投入最高5%的比例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上年 度研發費用達1000萬元,研發投入強度達5%,且滿足研發 費用增長率等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 區梯度培育企業,按照研發投入最高5%的比例給予最高500 萬元獎勵。對于“雙五”企業,給予每家50萬元獎勵。對于上年度研發投入增長額達1億元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第十二條 鼓勵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級,對企業建設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對企業新獲批中國專利獎、版權金獎、中國馳名 商標等榮譽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知識 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支持;對企業獲得國外 發明專利授權每件給予最高2萬元支持,對企業獲得國外注 冊商標每件給予最高4000元支持;對制定或修訂國際、國家 標準的企業,給予每個標準最高100萬元支持。促進知識產 權運用,對省級及以上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給予前3年每年不 超過100萬元運營補貼;對開展專利分析預警導航等促進類 工作的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支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開 展知識產權維權的企業,通過司法途徑勝訴或者在和解撤訴中獲益的,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
第十三條 優化知識產權服務。對新獲批全國知識產權 服務品牌機構,給予最高20萬元的支持。對新引進的全國知 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在成都高新區設立全資子公司或分支機 構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區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 境外新設立分支機構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年每家 單位累計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對區內知識產權服務機 構代理區內企業專利獲得中國專利獎、四川專利獎的,分別 給予最高20萬元、15 萬元獎勵。對區內上年度獲評知識產 權師高級職稱或通過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的,分別按照每人3萬元和2萬元給予一次性支持。
第十四條 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高校院所通過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專利轉讓等方式在成都高新區 實施轉移轉化和產業化的科技成果,根據上一年度技術合同 成交實際到賬額,對技術吸納方按1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
第五章 成都高新區支持創新創業孵化與服務獎勵補貼
第十五條 支持孵化載體提升能級。對高能級機構新建 孵化器、省級孵化器擴面升級的,按照租金50%且不超過40 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最高5000平方米(新增)場地2 年房租補貼和最高500萬元裝修補貼。引導孵化載體參與各 級評價工作,根據評價結果,給予每家每年最高300萬元獎 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孵化器分別給予200萬 元、50萬元和10萬元獎勵,對新備案的國家眾創空間給予50 萬元獎勵。
第十六條 支持創新創業能力提升。對購買專業創業服 務的企業,經認定后最高可按照服務費用的30%,以科技創 新券形式給予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3萬元補貼。支持大學生 (留學生)創新創業,在高新區創業的大學生(留學生)創 業企業和團隊,入駐政府投資建設的大學生創業園可享受最 高不超過3年的免費入駐;鼓勵高新區國有平臺公司免費提 供創業空間給高校畢業生,對免費提供創業空間給大學生(留學生)創業的高新區國有平臺公司,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補貼。
第十七條 支持創新創業活力提升。對參加國家、省、 市人民政府主辦或承辦的創新創業賽事以及成都高新區金熊 貓全球創新創業大賽,獲得總決賽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 的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10萬元落 地政策獎勵。支持各類主體舉辦與成都高新區主導產業發展 相關的科創活動,經認定后,按照活動費用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支持。
第六章 成都高新區支持科技企業培育與技術攻關獎勵補貼
第十八條 優化科技領軍企業培育。加快培育產業建圈 強鏈主引擎,聚焦重點產業鏈、未來產業賽道培育鏈主企業, 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在研發投入、創新平臺、組建創新聯合 體、空間保障、生態打造、應用場景供給等方面給予全方位 支持;聚焦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運用“金熊貓”科技企業 創新積分等方式,對獲得過風險投資且營業收入1億元以下、 投后估值1 億元以上的企業,擇優遴選一批具有關鍵核心技 術攻關潛力、成長發展速度快的企業,在研發投入、股權融資、科技項目、科技獎勵等方面三年給予最高3000萬元支持。
第十九條 支持企業強化顛覆性技術創新能力。圍繞產 業建圈強鏈的關鍵技術堵點、未來產業中的顛覆性技術新賽道開展攻關,以核心技術牽引產業鏈價值能級躍升。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企業,按 照國撥實際到位經費100%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配套資 助,對參與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支持企業開展“卡 脖子”技術攻關、并形成填補國內(國際)空白的首創產品, 根據產品應用效果,每年擇優評定5項首創產品,給予企業 最高500萬元獎勵。對榮獲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企業及機構,按獲獎等次給予主持單位最高500萬元獎勵,對參與企業給 予50萬元獎勵。對參加全國顛覆性技術創新大賽總決賽獲獎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第二十條 支持企業梯度發展。優化“種子期雛鷹企業 — 瞪羚企業 — (潛在)獨角獸企業 — 上市龍頭企業”梯度培 育體系,對首次認定為種子期雛鷹企業、瞪羚企業、潛在獨 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的,分別給予企業5萬元、15萬元、 1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連續認定為瞪羚企業的,給予企業3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一條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通過高新技術 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規上企業首次成功認定為 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培育為規上企業的給予15 萬元獎勵,高新技術企業營收首次達到10億元、30億元、 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 100萬元獎勵。對年度培育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30家以上且數量排名前十的服務機構給予 10 萬元獎勵。
第二十二條 支持科技服務業企業發展壯大。支持科技 服務企業升規入統,對首次納入高新區規上統計且穩定增長 的科技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支持科技服務業企業 做大做強,對三年營業收入保持正增長、申報年度營業收入 增幅超過20%的規上科技服務業企業,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
第七章 成都高新區強化科技金融支撐作用獎勵補貼
第二十三條 支持企業股權融資。設立總規模100億元 天使引導基金,保障優秀科技初創企業“應投盡投”。對首次 獲得100萬元及以上股權融資的企業,按照實際融資金額的 5%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后續單輪獲得1000萬元及以 上股權融資的企業,按單輪融資金額的2%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累計獲得股權融資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第二十四條 支持企業債權融資。對獲得貸款融資的中 小微企業,按照同期LPR和擔保費的20% — 50%、融資服務 平臺服務費的100%,給予每年最高20萬元補貼。對獲得租 賃融資的中小微企業、發行債券融資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按照同期LPR的30%,給予每年最高20萬元補貼。對通過 政策性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實現融資的企業,每年按其融資金額的2%、知識產權評估費的70%給予補貼。
第二十五條 支持企業投保科技保險。對投保科技保險的規下科技型企業,按其實際保費支出的20%—40%,給予每年最高20萬元補貼。
第二十六條 鼓勵科技金融機構加大區內企業服務。對 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天使投資機構,按照實繳資本(實繳出資) 的2%給予最高500萬元落戶獎勵,按照實際房租(購房款) 分3年給予累計最高300萬元房租(購房)補貼。鼓勵風投 機構、孵化載體運營機構在區內投早投小投科技,按照實際 投資額(不含高新區出資部分)的5%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00 萬元獎勵,每家機構每年累計獎勵最高500萬元。對年度新 增投資區內企業、引入高層次人才和高能級項目金額和數量 排名前5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機構,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 獎勵。鼓勵風險投資財務顧問(FA)、融資擔保、科技小貸、 融資租賃公司、孵化運營載體加大區內科技企業投融資服務, 按照其服務區內企業實際獲得融資金額,給予每家機構每年 最高100萬元獎勵。對幫助區內企業獲得融資的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按照融資金額最高0.5%給予獎勵。
第二十七條 支持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對當 年新列入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 貼。對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內外主要股 票交易場所上市、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企業,分階段給予最 高300萬元獎勵。對改制過程中轉增股本的企業,按轉增金額的3%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按員工所獲得股權對應凈資產價值的10%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第八章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附則
本政策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成 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 政策》(成高管發〔2020〕7號)同時廢止。本政策涉及條款 由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具體實施細則由成都高新區科技創新局商相關部門制定。
上述就是2023-2024年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獎勵補貼資金申報實施細則內容了,所以,如果成都高新區的企業想要申請文中的補助資金的話,記得聯系小編咨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