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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宿州市工業互聯網政策和宿州市制造強市建設政策獎勵補貼資金項目申報條件材料、申報獎勵補貼標準等細則整理匯編,那么如果宿州市埇橋區、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企業想要申報文章中獎補政策項目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合作,當然,如果宿州市各區縣企業想要申報其他的政策補貼項目,有疑問的,也歡迎聯系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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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2023年宿州市工業互聯網政策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按照程序規范、操作簡便、權責明確、公正透明的原則,制定以下申報指南。
一、宿州市工業互聯網政策基本要求
申報單位須是在宿州市境內注冊登記并實際運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機構,依法納稅,并按規定繳納社保費。
(一)基本材料
1.縣區、園區經信部門推薦上報文件;
2.申報單位的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如與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提供一證即可);
4.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見附件2),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5.申報2021年項目需提供2019年、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直接從稅務部分下載),2020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表(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申報2023年項目需提供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2021年完稅證明,2021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表。
(二)限制性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和項目,不得申報資金獎補:
1. 申報項目年份之前的兩年內,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
2. 申報項目年份之前的兩年內,單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的;
3. 未推動依法淘汰不具備安全、環保條件,不符合安全、環保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條件的;未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
4. 不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的。
(三)獎補要求
1. 企業申報工業互聯網項目只可享受以下三類項目獎補中的一類:
(1)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
(2)企業核心業務深度上云;
(3)工業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及場景應用拓展。
2. 重點支持規上制造業企業和工業園區的制造業企業。
二、宿州市工業互聯網政策重點領域申報獎勵補貼條件材料
(一)宿州市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申報獎勵補貼條件材料。
1、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擁有平臺研發、建設與運維的資金來源,具有專業的運營和管理團隊。平臺具備完整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參考架構,涵蓋邊緣層、工業PaaS層、工業SaaS層,對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技術有較強的積累和應用。
(1)行業特色型工業互聯網平臺(行業型平臺)面向重點行業數字化轉型,提供工業設備接入、行業知識沉淀、數據建模分析、應用創新開發等服務的工業互聯網平臺。申報基礎條件:
①具有云計算、大數據、計算機等專業從業人員不少于30人;
②平臺應連接不少于800臺特定行業工業設備;
③具有不少于30個特定行業工業模型及微服務組件;
④具備敏捷高效的低代碼、圖形化開發引擎,具有不少于20個特定行業工業APP、云化軟件或平臺功能模塊;
⑤具有4個及以上面向特定場景的落地解決方案,具有不少于2個標桿性落地案例,能夠顯著支撐特定行業的數字化轉型;
⑥服務企業、單位用戶數量不少于45家。
(2)區域特色型工業互聯網平臺(區域型平臺)重點面向市、縣(區)、工業園區數字化轉型,提供設備上云、集采集銷、備品備件管理、產能監測等區域產業共性服務,以及企業特定需求服務的工業互聯網平臺。申報基礎條件:
①具有云計算、大數據、計算機等專業從業人員不少于10人;
②在特定區域內具有較強的工業設備規模接入能力,連接不少于400臺工業設備;
③為區域內工業企業提供不少于20個工業APP、云化軟件或平臺功能模塊;
④具有4個及以上面向特定場景的落地解決方案,具有不少于2個標桿性落地案例,能夠顯著支撐特定區域的數字化轉型;
⑤服務企業、單位用戶數量不少于45家。
(3)技術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專業型平臺)重點面向特定工業場景,提供物聯網感知、工業仿真、數字孿生、聲音檢測、視覺檢測、知識圖譜、標識解析、區塊鏈、量子技術、技術服務對接等專業技術服務的工業互聯網平臺。申報基礎條件:
①具有云計算、大數據、計算機等專業從業人員不少于20人;
②面向不少于2個重點行業、5個選定工業場景;
③不少于2種專業技術服務;
④具有不少于3個標桿應用案例;
⑤開發并推動不少于2種專業技術的產品化推廣,相關技術具有軟著、專利數量不少于5個;
⑥服務企業、單位用戶數量不少于25家。
(4)企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級平臺)主要面向大企業集團或大型工廠內部應用的工業互聯網平臺。申報基礎條件:
①具有云計算、大數據、計算機等專業從業人員不少于8人;
②平臺應能連接企業內生產設備和管理系統,接入不少于45臺工業設備;
③具備不少于10個工業模型,4個工業APP、云化軟件或平臺功能模塊;
④具有2個及以上面向特定場景的落地解決方案,具有不少于2個標桿性落地案例,能夠對企業提質降本增效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2、申報材料
(1)各申報單位根據《宿州市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要素》(附件3)和本單位平臺建設發展實際,撰寫平臺申報書(附件4);
(2)相關證明及補充材料,包括資金籌措方案、資金投入承諾書、平臺建設資金投入證明材料、平臺所服務及接入企業花名冊,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
3、支持方式
行業型、區域型、專業型平臺經材料審核、評審答辯等環節后擇優支持,最高補助500萬元;支持項目須簽訂項目建設任務書,建設周期原則不超過2年,平臺建成后無法滿足驗收的,應予以補助資金追回或相應核減。
企業級平臺采取后補助方式,根據企業應用成效和示范作用擇優給予一次性獎補60萬元。
(二)宿州市支持企業核心業務深度上云申報獎勵補貼條件材料。
1、申報條件:
企業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核心業務上云上平臺,上云業務符合《企業上云內容清單》(附件6)要求,對照《星級上云評定標準》(附件7),上云評定等級在4星級(含)以上。
2、申報材料:
星級上云企業申報書(附件8)。
3、支持方式:
對4星級上云企業,按照上云總投入的40%,市級擇優給予不超過2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5星級上云企業,按照上云總投入的50%,市級擇優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對3星級上云企業,市級不予獎補,縣區、園區可結合實際給予獎補。
(三)宿州市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提升申報獎勵補貼條件材料。
1、申報條件:
企業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獲得國家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評估證書,評估等級在3A(含)級以上,并且在當年申報截止前證書有效。
2、申報材料:
(1)國家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評估相關證書;
(2)企業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建設項目申報書,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生產經營狀況、信息化業務綜合集成情況;通過評估實現收入、利稅等提升情況;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需求分析、企業新型能力識別和打造的方法與路徑、企業借助外部力量為信息化建設提供支撐或幫助情況;企業推進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建設的主要成效、以新型能力建設推動戰略轉型、管理變革、流程優化、技術創新和數據開發利用等方面的成果和經驗等;
(3)企業數字化服務采購合同及相關真實性支撐材料(包括明細表、發票、合同、銀行付款憑證等)。
3、支持方式:
對通過國家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評定,等級為3A、4A、5A的企業,市級分別擇優給予25萬元、35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四)宿州市支持工業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及場景應用拓展申報獎勵補貼條件材料。
申報項目具體支持方向包括:5G典型應用示范、新模式應用示范。
5G典型應用示范:基于5G網絡技術的制造業企業內外網改造升級項目及5G+工業互聯網典型場景應用。
新模式應用示范:基于工業互聯網平臺的個性化定制、網絡化協同、智能化制造、服務化延伸、數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應用。
1、申報條件
(1)5G典型應用示范、新模式應用示范申報單位為應用企業;
(2)項目須滿足《工業互聯網場景應用項目要素條件》(附件5),具有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具備行業推廣價值,且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糾紛。
2、申報材料
(1)項目申請報告(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資質與能力,應用項目方案簡介、代表性及推廣價值、應用情況及效果、實際應用案例等);
(2)相關證明材料:包括項目資金投入材料、專利/著作權證書、獲獎證書及其他申請報告中涉及到的證明材料;
3、支持方式
采取后補助方式,擇優支持一些場景應用示范項目,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其中,5G+工業互聯網典型場景應用項目,按照關鍵軟硬件投資總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100萬元)
貳、宿州市支持制造強市建設政策申報指南(2021、2023)
按照程序規范、操作簡便、權責明確、公正透明的原則,制定以下申報指南。
一、宿州市制造強市建設政策基本要求
申報單位須是在宿州市境內注冊登記并實際運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機構,依法納稅,并按規定繳納社保費。
(一)基本材料
1.縣區、園區經信部門推薦上報文件;
2.申報單位的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如與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提供一證即可);
4.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見附件2),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5.申報2021年項目需提供2019年、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直接從稅務部分下載),2020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表(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申報2023年項目需提供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2021年完稅證明,2021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表。
(二)限制性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和項目,不得申報資金獎補:
1.申報項目年份之前的兩年內,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
2.申報項目年份之前的兩年內,單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的;
3.近兩年企業無研發投入和新產品銷售收入的(以年度研發投入統計數據為準,新建企業除外);
4.未推動依法淘汰不具備安全、環保條件,不符合安全、環保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條件的;未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
5.不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的。
(三)獎補要求
1.單個企業只可申報以下三類項目中的一類:
(1)設備購置補助;
(2)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3)高成長型小微企業。
2.已獲得國家、省獎補的同一建設類項目,原則上不得重復申報,企業購置的同一設備,只能在一個項目里申報。
3.企業信用好、創新能力強、經營效益優、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企業予以優先支持。
4.重點支持規上制造業企業和工業園區的制造業企業。
二、宿州市制造強市建設政策申報條件類別、申報獎勵補貼、申報材料
(一)宿州市十大重點產業“雙招雙引”和技術改造制造業項目設備購置補助
1.申報條件
(1)2020、2021年度設備購置總額在300萬元以上(設備須是整線改造所增設備,申報時設備須在項目建設現場,提供設備購置合同、發票和銀行付款憑證);
(2)項目為制造業(不含采礦業、建筑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支持促進技術裝備更新、推進節能環保、推動智能化改造、改善品種質量、推進業態融合、產品市場前景好、安全生產工藝先進的項目。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術項目,不予支持;
(3)項目已經備案、前期手續完備、依法依規納入投資統計;
(4)企業依法開展研發投入統計,新產品銷售收入占比較高(依據年度統計數據);
(5)列入市調度的200項重點技改項目優先支持。
2.申報材料
(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單位基本情況,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技術工藝方案,產品市場應用,項目投資及資金構成,項目建設進度,預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新產品、專利等預期科技產出);
(2)設備購置獎補資金申請表(根據年度申報文件確定的要求填報);
(3)上年度設備購置清單、購置合同、購置發票和付款憑證、主要設備現場圖片等(以購置發票日期為準);
(4)項目備案等前期工作審批文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進行節能審查的高耗能行業要提供節能審查文件);
(5)前兩個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直接從稅務部門下載,上年度12月社保繳納情況表(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6)項目納入投資統計證明;
(7)上年度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107-1表、107-2表(依據年度統計報表,新成立企業可備注說明并零報告)。
3.支持方式
年度生產設備購置總額在300萬元以上的,按照不超過項目年度設備購置額的8%給予獎補,其中對經宿州海關報關進口的先進設備,獎補金額上浮20%,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已獲得國家和省項目資金獎補的,不重復支持。
4.有關要求
(1)企業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設備購置合同、年度設備購置發票(發票日期為1月1日-12月31日)、付款憑證等,不得弄虛作假;
(2)各縣區(園區)經信部門承擔項目初審工作,對初審結果和項目真實性負責。需安排專人深入企業現場核實企業設備購置合同、發票、銀行付款憑證等原件,逐一核對企業購置的主要設備并拍攝照片上報電子圖片,核查結束后填寫項目核查表并簽字蓋章,對每個項目出具掃描復印件與原件一致性證明;
(3)紙質申報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4)已獲其他項目支持的購置設備,不得重復申報獎補,一經發現,作為失信企業予以處理。
(二)宿州市新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補
實行免申即報政策,企業不需要提交申報材料,企業生產經營正常。
采用跨年度獎補的方式,對新入規上制造業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非制造業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三)宿州市認定、獎補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獎補
1.1申報條件
符合《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經信中小企〔2020〕87號)申報要求的工業類中小企業。
1.2申報材料
(1)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表(2021年度/2023年度);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請報告(含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文字材料和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4)申報2021年項目需提供:2018、2019年、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每頁須加蓋稅務部門公章);2020、2021年度納稅憑證復印件或納稅證明,2020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5)申報2023年項目需提供:2019年、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2021年所得稅預申報表(每頁須加蓋稅務部門公章),2020、2021年度納稅憑證復印件或納稅證明,2021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6)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2、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擇優獎補
2.1申報條件
已認定的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2.2申報材料
(1)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補申報表(2021年度/2023年度);
(2)申報2021年項目需提供:2018、2019年、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每頁須加蓋稅務部門公章),2020、2021年度納稅憑證復印件或納稅證明,2020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3)申報2023年項目需提供2019年、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2021年所得稅預申報表(每頁須加蓋稅務部門公章),2020、2021年度納稅憑證復印件或納稅證明,2021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4)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3、獎補方式
3.1對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
3.2對已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擇優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
(四)宿州市認定、獎補高成長型小微企業
1、市級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獎補
1.1申報條件
符合《宿州市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經信中小企〔2020〕88號)申報要求的工業類小微企業。
1.2申報材料
(1)宿州市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數據采集表(2021年度/2023年度);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請報告(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文字材料和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如有關證照、專利、資質證書等);
(4)申報2021年項目需提供:2018、2019年、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每頁須加蓋稅務部門公章),2020、2021年度納稅憑證復印件或納稅證明,2020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5)申報2023年項目需提供:2019年、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2021年所得稅預申報表(每頁須加蓋稅務部門公章),2020、2021年度納稅憑證復印件或納稅證明,2021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6)企業研發經費明細材料,具體內容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關于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范圍進行歸集;
(7)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2、省級高成長型小微企業擇優獎補
2.1申報條件
已認定的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
2.2申報材料
(1)省級高成長型小微企業獎補數據采集表(2021年度/2023年度);
(2)申報2021年項目需提供:2018、2019年、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每頁須加蓋稅務部門公章),2020、2021年度納稅憑證復印件或納稅證明,2020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3)申報2023年項目需提供:2019年、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2021年所得稅預申報表(每頁須加蓋稅務部門公章),2020、2021年度納稅憑證復印件或納稅證明,2021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4)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3、獎補方式
3.1對新認定的市級高成長型小微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
3.2對已認定的省級高成長型小微企業,擇優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五)宿州市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配套獎補
實行免申即報政策,企業不需要提交申報材料,企業生產經營正常。
對已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配套獎補。
(六)宿州市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配套獎補
實行免申即報政策,企業不需要提交申報材料,企業生產經營正常。
對已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配套獎補。
(七)宿州市獎補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1.申報條件
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認定的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2.申報材料(2021年度/2023年度)
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本情況表和申報年度上一年度服務業績證明材料;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3、獎補方式
對已認定的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擇優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補。
(八)宿州市獎補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1.申報條件
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2.申報材料(2021年度/2023年度)
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請報告(含基本情況表、申報年度上一年度服務業績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3、獎補方式
對已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擇優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補。
(九)宿州市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獎補
實行免申即報政策,企業不需要提交申報材料,企業生產經營正常。
對新認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獲得省獎補的市級不再重復獎補)。對新認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十)宿州市省級新產品獎補
實行免申即報政策,企業不需要提交申報材料,企業生產經營正常。
對新認定的省級新產品,給予每項5萬元一次性獎補。
(十一)宿州市兩化融合項目獎補
實行免申即報政策,企業不需要提交申報材料,企業生產經營正常,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證書狀態為“有效”。
對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企業,按照與省級政策不重復享受原則,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評為國家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評為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省級以上獎補的,市級不再重復獎補)
(十二)宿州市信息消費項目獎補
實行免申即報政策,企業不需要提交申報材料,企業生產經營正常。
對新認定為省級信息消費創新產品、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三)宿州市“精品安徽”央視宣傳獎補
實行免申即報政策,企業不需要提交申報材料,企業生產經營正常。
對參加“精品安徽”央視宣傳的企業,給予合同費用30%的一次性獎補。
(十四)宿州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獎補
實行免申即報政策,企業不需要提交申報材料,企業生產經營正常。
對新認定為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獲得省級及以上獎補的,市級不再重復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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