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業資訊
截止10月9日,2023年安徽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就結束了,所以,如果安徽省合肥市、蕪湖市、六安市、滁州市、池州市、阜陽市、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馬鞍山市、銅陵市、亳州市、宣城市、宿州市、安慶市、黃山市企業想要申報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獎補資金的話,一定要抓緊時間做好申報工作了,那么在這里,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安徽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獎補和認定條件管理辦法等具體細則,有申報需求的,直接聯系小編咨詢就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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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范圍
在我省行政轄區內注冊的從事《管理辦法》規定范圍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的法人企業。
二、安徽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1。
三、安徽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企業對照《管理辦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二)網上注冊、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點擊“用戶登錄—服務事項—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進入“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完成注冊登記,并按要求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行填報。(三)各市推薦。各市科技局會同商務、財政、稅務、發展改革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進行認真審核,形成推薦意見。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需要,各市相關部門可實地核實企業申報信息。(四)材料報送。申報材料必須與申請表所填內容對應,按裝訂順序逐頁編制總目錄、分類目錄和頁碼,正反兩面打印,并在書脊上注明企業名稱,全部申報資料掃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數據光盤。各市科技局須正式行文出具推薦函,連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推薦上報匯總表(格式見附件5,須加蓋市科技局、商務局、財政局、稅務局、發展改革委公章)、轄區內企業的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及數據光盤,在申報截止時間前統一報送至安徽省高新技術發展中心(合肥市高新區黃山路601號科創中心905室)。
四、安徽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時間工作要求
(一)省科技廳受理各市科技局報送的2023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9日。企業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二)各市科技局要主動會同同級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建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并做好對申報企業的業務指導工作。(三)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申請表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方可報送,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申報資格。
五、安徽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我省技術先進型服務業發展,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 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 79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 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的有關規 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省行政轄區內技術先進型服務企 業的認定管理。自2017年1月1日起,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 務企業(其中服務貿易類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財稅〔2017〕 79號)第一條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條省科技廳會同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 發展改革委負責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認定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請條件
第四條申請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其從事的業務應屬 于下列范圍:
(一) 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包括軟件研發及外包、 信息技術研發服務外包和信息系統運營維護外包等。
(二) 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包括企業業務流 程設計服務、企業內部管理服務、企業運營服務和企業供應鏈 管理服務等。
(三) 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具體適用范圍見 附件1。
(四) 服務貿易類:包括計算機和信息服務、研究開發和 技術服務、文化技術服務以及中醫藥醫療服務,具體適用范圍 見附件2。
第五條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 在我省行政轄區內注冊的法人企業。
(二) 從事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 業務的企業,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三)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四) 從事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總 和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五)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 收入的35%。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 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 單位提供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服務業務,而從上述境外單位取 得的收入。
第三章認定管理
第六條安徽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每年開展一 次,一般在下半年進行。具體申報事宜由省科技廳與省商務廳、 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磋商后,另行發布申報通 知。
第七條符合本辦法第二章規定條件的企業,本著自愿的原 則,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進行注冊登記,在線填報《全 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 請表”)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同時將紙質《申請表》(加蓋 企業公章)及相關佐證材料報送所在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會 同商務局、財政局、稅務局、發展改革委聯合初審合格后,報 送省科技廳。
省科技廳會同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 革委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將評審通過的企業 名單向社會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上述五部門聯合發文認 定,頒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證書,并通過科技部“全國技術 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備案。
第八條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持相關認定文件和 證書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享受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企業 所得稅優惠政策事宜。
第九條省級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建立 聯合工作機制,必要時可以委托相關機構承擔全省技術先進型 服務企業認定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第十條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條件 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 告,不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主管稅務機關在執行稅收優惠政策過程中,發現企業不具備技 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資格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 不符合認定條件的,取消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資格。
省級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對經認定并 享受優惠政策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應做好跟蹤管理,對變更 經營范圍、合并、分立、轉業、遷移的企業,應組織復核,如 確認不再符合認定條件的,取消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資格。第十一條省級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及 其工作人員在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工作中,存在違法違紀 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和《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有關規定 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認定機構: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 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技術先 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科高〔2018〕14號) 同時廢止。
附件:1.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節選自財稅〔2017〕
79號)
2.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節選自財稅〔2018〕 44號)
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
一、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
()軟件研發及外包
類別 |
適用范圍 |
軟件研發及開發服務 |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業、零售、服務、能源、物 流、交通、媒體、電信、公共事業和醫療衛生等部門和企 業,為用尸的運營/生產/供應鏈/客戶關系/人力資源 和財務管理、計算機輔助設計/工程等業務進行軟件開發, 包括定制軟件開發,嵌入式軟件、套裝軟件開發,系統軟 件開發、軟件測試等。 |
軟件技術服務 |
軟件咨詢、維護、培訓、測試等技術性服務。 |
(二)信息技術研發服務夕卜包
類別 |
適用范圍 |
集成電路和電子電路設 計 |
集成電路和電子電路產品設計以及相關技術支持服務等。 |
測試平臺 |
為軟件、集成電路和電子電路的開發運用提供測試平臺。 |
(三)信息系統運營維護外包
類別 |
適用范圍 |
信息系統運營和維護服 務 |
客戶內部信息系統集成、網絡管理、桌面管理與維護服務; 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統、遠程維護等信息系統應用服務。 |
基礎信息技術服務 |
基礎信息技術管理平臺整合、IT基礎設施管理、數據中心、 托管中心、安全服務、通訊服務等基礎信息技術服務。 |
二、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
類別 |
適用范圍 |
企業業務流程設計服務 |
為客戶企業提供內部管理、業務運作等流程設計服務。 |
企業內部管理服務 |
為客戶企業提供后臺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審計與 稅務管理、金融支付服務、醫療數據及其他內部管理業務 的數據分析、數據挖掘、數據管理、數據使用的服務;承 接客戶號業數據處理、分析和整合服務。 |
企業運營服務 |
為客戶企業提供技術研發服務、為企業經營、銷售、產品 售后服務提供的應用客戶分析、數據庫管理等服務。主要 包括金融服務業務、政務與教育業務、制造業務和生命科 學、零售和批發與運輸業務、衛生保健業務、通訊與公共 事業業務、呼叫中心、電子商務平臺等。 |
企業供應鏈管理服務 |
為客戶企業提供釆購、物流的整體方案設計及數據庫服務。 |
三、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
適用范圍
知識產權研究、醫藥和生物技術研發和測試、產品技術研發、工業設計、分析 學和數據挖掘、動漫及網游設計研發、教育課件研發、工程設計等領域。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
類別 |
適用范圍 |
一、計算機和信息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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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系統集成服務 |
系統集成咨詢服務;系統集成工程服務;提供 硬件設備現場組裝、軟件安裝與調試及相關運營維 護支撐服務;系統運營維護服務,包括系統運行檢 測監控、故牌定位與排除、性能管理、優化升級等。 |
2.數據服務 |
數據存儲管理服務,提供數據規劃、評估、審 計、咨詢、清洗、整理、應用服務,數據增值服務, 提供其他未分類數據處理服務。 |
二、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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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 |
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基因學、工程學、醫 學、農業科學、環境科學、人類地理科學、經濟學 和人文科學等領域的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 |
4.工業設計服務 |
對產品的材料、結構、機理、形狀、顏色和表 面處理的設計與選擇;對產品進行的綜合設計服務, 即產品外觀的設計、機械結構和電路設計等服務。 |
5.知識產權跨境許可與轉 讓 |
以專利、版權、商標等為載體的技術貿易。知 識產權跨境許可是指授權境外機構有償使用專利、 版權和商標等;知識產權跨境轉讓是指將專利、版 權和商標等知識產權售賣給境外機構。 |
三、文化技術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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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化產品數字制作及相 關服務 |
釆用數字技術對舞臺劇目、音樂、美術、文物、 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獻資源等文化內容以及各種出 版物進行數字化轉化和開發,為各種顯示終端提供 內容,以及釆用數字技術傳播、經營文化產品等相 關服務。 |
7.文化產品的對外翻洋、配 音及制作服務 |
將本國文化產品翻譯或配音成其他國家語言, 將其他國家文化產品翻譯或配音成本國語言以及與 其相關的制作服務。 |
四、中醫藥醫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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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醫藥醫療保健及相關 服務 |
與中醫藥相關的遠程醫療保健、教育培訓、文 化交流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