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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內容有哪些?2023年安徽省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申報條件
2022年安徽省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如何申報?關于安徽省汽車企業申報的條件及試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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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申報條件
1. 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市科技、財政、商務主管部門按屬地原則,對照《通知》要求,以轄區內汽車生產企業為主體組織申報,鼓勵汽車生產企業與其關聯企業結合優勢聯合申報,或與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等聯合申報,實現資源共享。
2. 請申報試點企業對照《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圍繞建立回收體系、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加強信息公開等試點內容認真編寫試點實施方案。申報企業應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將綠色供應鏈管理理念納入企業發展戰略規劃。
3. 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科技、財政、商務主管部門對照《通知》要求,指導企業編制實施方案并開展初審、確定推薦名單,于2021年8月10日前將正式文件、推薦名單對口報送至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節能與綜合利處)、省科技廳(高新技術處)、省財政廳(企業處)、省商務廳(市場體系建設處);試點實施方案(一式四份)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2023年安徽省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試點內容:
(一)建立回收體系。探索汽車生產企業通過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聯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報廢汽車、廢舊零部件回收網絡與管理體系。汽車生產企業可自建回收網絡,或委托其他相關企業對其報廢汽車及廢舊零部件進行回收,鼓勵與第三方機構聯合建立報廢汽車回收利用行業組織,共建、共享回收服務網絡,提高規范回收水平。其中,汽車生產企業自建回收網絡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的,應依法取得資質認定,未經資質認定,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汽車生產企業建立汽車產品及關鍵零部件的維保檔案,向用戶提示汽車規范報廢回收流程,鼓勵通過以舊換新、積分換購、維保優惠等激勵措施,促進車輛所有人規范移交報廢汽車和廢舊零部件。推動信息技術、大數據技術等在回收體系中的應用,建立信息化管理體系,形成生產者責任延伸綜合管理機制。
(二)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推動報廢汽車拆解產物的規模化、規范化及高值化利用。鼓勵汽車生產企業與相關企業、研究機構合作開展報廢汽車精細化拆解、廢舊零部件快速檢測與分選、報廢汽車“五大總成”等零部件再制造、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車輛拆解產物高附加值再利用等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應用,提升報廢汽車的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鼓勵通過線上交易平臺等方式,拓展回用件與再制造件供需信息發布渠道,宣傳和推廣回用件與再制造件使用;構建二手零部件逆向回收利用體系,提升二手零部件在汽車維修環節的使用比例。完善二手零部件再利用技術規范,探索建立報廢汽車拆解、拆解產物再利用及廢棄物處置等配套標準體系。
(三)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汽車生產企業應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將綠色供應鏈管理理念納入企業發展戰略規劃。開展綠色選材,落實材料標識要求,在保證汽車安全、性能要求等前提下,使用再生原料、安全環保材料,研發推廣再生原料檢測和利用技術,提升汽車的可回收利用率。推行綠色采購,建立綠色零部件和綠色供應商評價機制。加強綠色產品研發,增加低油耗、低排放及新能源汽車生產比例,加快推進整車及零部件輕量化技術研究與應用。強化綠色生產,采用綠色包裝,降低汽車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減少廢棄物和污染物的產生,開展生產廢料和副產品的回收利用及無害化處理。
(四)加強信息公開。汽車生產企業應加強對關鍵零部件的追溯管理,按有關規定履行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主體責任,強化信息公開意識,依托信息化與網絡化手段建立汽車行業生產者責任履行信息公開與共享機制。依據相關政策和國家標準,制定并公開發布機動車維修、汽車拆解指導手冊等,推動汽車產品規范維修,指導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安全、規范、高效實施報廢汽車拆解。通過企業綠色發展報告、行業平臺、企業網站等定期公開報廢汽車拆解支持、有害物質符合性、報廢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回收服務網點、資源綜合利用及再制造等信息。通過信息化平臺定期收集、報送試點工作相關信息和數據,支撐試點評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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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申報條件
1. 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市科技、財政、商務主管部門按屬地原則,對照《通知》要求,以轄區內汽車生產企業為主體組織申報,鼓勵汽車生產企業與其關聯企業結合優勢聯合申報,或與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等聯合申報,實現資源共享。
2. 請申報試點企業對照《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圍繞建立回收體系、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加強信息公開等試點內容認真編寫試點實施方案。申報企業應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將綠色供應鏈管理理念納入企業發展戰略規劃。
3. 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科技、財政、商務主管部門對照《通知》要求,指導企業編制實施方案并開展初審、確定推薦名單,于2021年8月10日前將正式文件、推薦名單對口報送至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節能與綜合利處)、省科技廳(高新技術處)、省財政廳(企業處)、省商務廳(市場體系建設處);試點實施方案(一式四份)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2023年安徽省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試點內容:
(一)建立回收體系。探索汽車生產企業通過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聯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報廢汽車、廢舊零部件回收網絡與管理體系。汽車生產企業可自建回收網絡,或委托其他相關企業對其報廢汽車及廢舊零部件進行回收,鼓勵與第三方機構聯合建立報廢汽車回收利用行業組織,共建、共享回收服務網絡,提高規范回收水平。其中,汽車生產企業自建回收網絡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的,應依法取得資質認定,未經資質認定,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汽車生產企業建立汽車產品及關鍵零部件的維保檔案,向用戶提示汽車規范報廢回收流程,鼓勵通過以舊換新、積分換購、維保優惠等激勵措施,促進車輛所有人規范移交報廢汽車和廢舊零部件。推動信息技術、大數據技術等在回收體系中的應用,建立信息化管理體系,形成生產者責任延伸綜合管理機制。
(二)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推動報廢汽車拆解產物的規模化、規范化及高值化利用。鼓勵汽車生產企業與相關企業、研究機構合作開展報廢汽車精細化拆解、廢舊零部件快速檢測與分選、報廢汽車“五大總成”等零部件再制造、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車輛拆解產物高附加值再利用等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應用,提升報廢汽車的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鼓勵通過線上交易平臺等方式,拓展回用件與再制造件供需信息發布渠道,宣傳和推廣回用件與再制造件使用;構建二手零部件逆向回收利用體系,提升二手零部件在汽車維修環節的使用比例。完善二手零部件再利用技術規范,探索建立報廢汽車拆解、拆解產物再利用及廢棄物處置等配套標準體系。
(三)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汽車生產企業應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將綠色供應鏈管理理念納入企業發展戰略規劃。開展綠色選材,落實材料標識要求,在保證汽車安全、性能要求等前提下,使用再生原料、安全環保材料,研發推廣再生原料檢測和利用技術,提升汽車的可回收利用率。推行綠色采購,建立綠色零部件和綠色供應商評價機制。加強綠色產品研發,增加低油耗、低排放及新能源汽車生產比例,加快推進整車及零部件輕量化技術研究與應用。強化綠色生產,采用綠色包裝,降低汽車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減少廢棄物和污染物的產生,開展生產廢料和副產品的回收利用及無害化處理。
(四)加強信息公開。汽車生產企業應加強對關鍵零部件的追溯管理,按有關規定履行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主體責任,強化信息公開意識,依托信息化與網絡化手段建立汽車行業生產者責任履行信息公開與共享機制。依據相關政策和國家標準,制定并公開發布機動車維修、汽車拆解指導手冊等,推動汽車產品規范維修,指導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安全、規范、高效實施報廢汽車拆解。通過企業綠色發展報告、行業平臺、企業網站等定期公開報廢汽車拆解支持、有害物質符合性、報廢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回收服務網點、資源綜合利用及再制造等信息。通過信息化平臺定期收集、報送試點工作相關信息和數據,支撐試點評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