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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區按照“儲備一批、培育一批、輔導一批、申報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推動模式,結合合肥高新區重點產業發展目標,集中篩選一批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重點企業,建立重點“擬赴境外上市企業資源庫”。高新區對企業境外上市的獎勵政策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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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區企業境外上市獎勵政策:
(一)政策扶持激勵對象
1、享受合肥高新區扶持政策的擬赴境外上市公司必須是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或以紅籌模式上市但上市公司的境內運營實體在合肥高新區的企業。
2、基本符合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條件且有赴境外上市意愿,并向管委會遞交入庫申請,進入本區擬赴境外上市資源庫。
3、已與具備境外上市業務經驗的保薦機構等核心中介機構簽訂境外上市保薦協議并開展相關工作。
(二)實施企業上市分階段獎勵
就高新區內擬赴境外企業,將按照簽署保薦協議并在港交所備案、境外主要交易所受理上市申請、成功上市發行三個階段分別給予財政支持:
1、簽署保薦協議階段:對與主要中介機構簽署了境外上市保薦協議并在港交所備案的企業,給予該企業100萬元獎勵。
2、受理上市申請階段:在境外主要交易所正式提交上市申請的企業,給予該企業200萬元獎勵。
3、成功上市發行階段:對在境外主要交易所成功上市發行的企業,給予該企業300萬元獎勵。
4、已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赴港上市或已上市公司整體赴港上市的,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享受前款補貼政策。
5、支持境外上市公司上市主體及總部遷址高新區,除享受1次性上市獎勵以外,可同步享受總部落戶政策,具體政策由企業與相關局辦協商一致確定。
(三)政府專項資金優先支持
合肥高新區政府財政資金投資項目(包括PPP項目),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重點支持園區在庫擬境外上市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驗收、優先決算支付。
企業申報境外上市,財政對其每一階段獎勵資金,每家企業僅可享受1次。企業如果由境內上市轉境外,需扣除已享受過的政策資金。為支持企業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勵企業將獎補資金用于獎勵除股東以外的核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