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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留學人員創業園申報開始了,那么根據2023年安徽省留學人員創業園申報通知,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項目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獎勵補貼、申報時間程序等細則,有申報需求的安徽省合肥市、蕪湖市、六安市、滁州市、池州市、阜陽市、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馬鞍山市、銅陵市、亳州市、宣城市、宿州市、安慶市、黃山市等地企業,小編期待各位來電咨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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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留學人員創業園申報條件
申報省級留創園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所在市、縣(市、區)政府重視支持留創園建設,對留學人員及其企業有優惠政策和措施。
(二)申報園區應當為依法登記注冊、合法經營1年以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且合法運營園區1年以上。
(三)申報園區運營狀況良好,擁有一定規模的孵化場地,配套交通、通訊、辦公、商務和生活一體化的服務設施,能滿足服務對象生產經營需要,對服務對象實行場租減免等優惠。
園區場地面積原則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申報在市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園、大學生創業園、科創中心等園區中設立的,容納服務對象不少于30戶;租用場地的,租賃期限不少于5年。
(四)申報園區要設有專門的服務機構,制定科學管理的規章制度,專職管理服務人員不少于3人;服務功能較完善,能為企業提供商務、信息、培訓、融資、研發、市場營銷、國際合作等服務。
(五)申報園區留學人員創辦企業數量一般不少于10家,且企業法定代表人由留學人員擔任,或留學人員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企業總投資或總注冊資本的25%以上。
(六)申報的園區應具備五項基本功能:
1.場地保障功能。為服務對象提供低成本的生產經營場地、基本辦公條件、公共會議場所、商務洽談場所和后勤保障服務。
2.創業指導功能。組建創業導師隊伍,為服務對象提供信息咨詢、項目評估、項目推介、開業指導、企業管理、企業診斷、市場營銷、品牌策劃、產業鏈對接、上市輔導等創業培訓、實訓、孵化及指導服務。
3.事務代理功能。為服務對象提供財務代賬、融資擔保、專利申請、法律維權等商業性事務和工商、稅務、社保等行政性事務代理服務。
4.融資對接功能。引入創業投資基金,定期開展項目路演、成果展示等活動,為服務對象提供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融資對接服務。
5.政策落實功能。為服務對象提供較整體的創業政策咨詢,并積*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各項稅費減免、資金補貼和創業擔保貸款等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二、安徽省留學人員創業園申報材料
申報省級留創園的單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設區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設立留創園的函;
(二)安徽省留學人員創業園申請表(附件1);
(三)申報單位(園區)服務情況統計表(附件2);
(四)運營單位資質復印件,可支配場所證明(包括房屋產權證、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園區內留學人員企業名單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六)其他平臺實力、管理能力和帶動大學生就業的證明材料。
三、安徽省留學人員創業園申報程序
(一)園區所在地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申請。對審核符合條件的園區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一式三份,見附件1、2)。
(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采取專家評審和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對各地推薦申請新建的留創園進行綜合考評。重點對園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及運行機制、服務體系、政策措施、在園發展及孵化留學人員企業等基本情況進行考評,綜合評估后確定評審結果。
(三)評審結果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在廳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授予“安徽省留學人員創業園”標牌。
四、安徽省留學人員創業園申報時間其他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認真對照申報條件,客觀、如實、完整填報相關材料。
(二)申報單位要于2023年7月15日前將申報資料紙質件(蓋章)一式三份和電子版本報送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三)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申報組織工作,扎實開展實地考察評估,整體了解申報園區情況,明確提出推薦申報意見。尚未建設留創園的市,要指定專人負責,廣泛發動宣傳,組織單位申報。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照《實施辦法》(皖人社發〔2020〕8號)和省相關創業園申報規定由評審組集體研究決定。
五、安徽省留學人員創業園申報獎勵補貼
1、對新建留創園,省財政1次性給予200萬元資助,主要用于落實創業扶持政策、留學人員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平臺(創新創業培訓、人事稅務代理、人才招聘、法律咨詢、投融資平臺搭建)和公共技術平臺建設等,不得用于辦公用房、職工宿舍等基本建設類支出。
2、對園區留學人員的創新項目,擇優給予10-20萬元資金資助;資金資助主要用于項目的研發、運作、團隊建設等。
對園區引進的具有國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經歷的青年人才,每人1次性給予30萬元生活補貼。
3、對入駐園區近3年內創業成功的留學人員進行資金補助。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各地申報情況,組織專家評審組對創業項目進行評定,省財政擇優給予1次性補助,分為A、B、C三個等次,補助金額分別為50萬元、30萬元、2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留學人員創新創業中的課題研究、改善生產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