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疑難解答
各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根據工作安排規定材料報送時間進行初審,在初審后留存一份副本,于7月8日前將材料(一正一副)統一集中報送到合肥市數據資源局(政務區置地廣場C座5樓)。材料報送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大數據問題:0551-65330518
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企業應對照《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要求提交紙質版材料,同時進行網上系統填報。
(二)網上注冊、申報。未注冊企業可于6月21日開始登錄“合肥市大數據產業綜合管理系統”(網址:http://220.178.124.139:8081/dbmanage_web )進行注冊登記,按要求填寫申報材料。2017、2018年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使用企業社會信用代碼和原密碼登錄系統進行申報。
(三)縣區主管部門初審。各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材料缺失等情況可1次性通知企業進行補充,對于審核通過的出具推薦意見書,對于審核未通過的出具審核不通過情況說明并向未通過企業說明原因。各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在7月8日前將初審結果及企業申報材料統一匯總后報送至市數據資源局,申報材料缺失或部分缺失的市數據資源局不再予以受理。各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審核紙質版材料同時,負責登陸網上系統進行初審結果填報(各主管部門用戶名及密碼由市數據資源局負責提供)。
(四)專家評審。市數據資源局組織專家評審會,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
(五)審查認定。市數據資源局結合專家組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待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在合肥市門戶網站“數字合肥”專欄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大數據企業證書”。
復審程序安排:
因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有效期為2年,2017年認定的首批大數據企業將于今年底失效,需進行復審,復審企業申報流程同上,申報材料詳見附件3,申請復審企業申報時需在材料封皮處注明為復審類。
根據《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認定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 組織與實施
(一) 認定機構
合肥市數據資源局成立大數據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合肥市數據資源局規劃標準(產業發展)處負責日常工作。
(二) 中介機構
專項審計報告或鑒定報告(以下簡稱“專項報告”)應由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企業可自行選擇符合下列條件的中介機構。
1、中介機構資質條件
(1)具備獨立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大數據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4)“信用合肥”綜合信用查詢中無不良記錄。
2、中介機構職責
接受企業委托,委派具備資格的相關人員,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客觀公正地對企業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或鑒定,出具專項報告,并出具本機構符合本指引相關資質要求的申明書。
3、中介機構紀律
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堅持原則、辦事公正,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大數據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三)專家
1、專家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資格,并在中國大陸境內居住和工作。
(2)技術專家應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并具有技術領域內相關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對該技術領域的發展及市場狀況有較整體的了解;財務專家應具有相關高級技術職稱(或具有注冊會計師、稅務師資格),且從事財稅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原則,辦事公正。
(4)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大數據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2、專家庫及專家選取辦法
(1)認定機構應建立專家庫(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實行專家聘任制和動態管理,備選專家應不少于評審專家的3倍。
(2)認定機構根據企業主營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所屬技術領域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并指定1名技術專家擔任專家組組長,開展認定評審工作。
3、專家職責
(1)審查企業的主營業務、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專項報告等是否符合《認定辦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
(2)按照《認定辦法》及《工作指引》的規定,評審專家對企業申報信息進行獨立評價。技術專家應主要側重對企業主營業務、大數據產品(服務)及大數據技術應用等情況進行評價;財務專家應參照中介機構提交的專項報告、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評價。
(3)在各評審專家獨立評價的基礎上,由專家組進行綜合評價。
4、專家紀律
(1)應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的要求,獨立、客觀、公正地對企業進行評價,并簽訂申明書。
(2)評審與其有利益關系的企業時,應主動申明并回避。
(3)不得披露、使用申請企業的技術經濟信息和商業秘密,不得復制保留或向他人擴散評審材料,不得泄露評審結果。
(4)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響,采取非正常手段為申請企業認定提供便利。
(5)認定評審期間,未經認定機構許可不得擅自與企業聯系或進入企業調查。
(6)不得收受申請企業給予的好處和利益。
一經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由認定機構取消其參與大數據企業認定工作資格。
二、認定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本《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
(二)提交材料
企業按要求向所在縣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申請書》、《擬認定大數據企業注冊登記表》、《擬認定大數據企業主要情況表》、《擬認定大數據企業主要產品匯總表》(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加蓋稅務局業務受理章的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企業增值稅納稅表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4、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會計年度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可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或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報告、大數據技術服務采購合同、發票,或近一個會計年度大數據技術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及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辦法第八條中(1)-(4)類企業提交前者,第(5)類企業提交后者;中介機構須出具本機構符合本指引相關資質要求的申明書,隨企業材料一起提交)。
5、對涉密企業,須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認涉密信息安全。
(三)縣區主管部門初審
各縣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于審核通過的出具推薦意見書并將企業申報材料提交市數據資源局進行復審,對于審核未通過的出具審核不通過情況說明并向未通過企業說明原因。
(四)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根據企業主營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所屬技術領域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對每個企業的評審專家不少于3人(其中技術專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財務專家)。
(五)認定備案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大數據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備案,報送時間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公示公告
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市數據資源局在合肥市政府門戶網站上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認定時間以公示時間為準,核發證書編號,并在合肥市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企業名單,由市數據資源局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大數據企業證書”(加蓋合肥市數據資源局公章);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
市數據資源局對報備企業可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核實情況并提出處理建議。
三、認定條件
(一)年限
《認定辦法》中 “當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業申報前1個會計年度。
(二)大數據產品(服務)與主要產品(服務)
大數據產品(服務)是指對其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以下范圍規定范圍的產品(服務):
1、大數據存儲:此類公司主要從事大數據存儲及其他計算機硬件設備、大數據存儲管理系統的產品服務。該類公司生產產品包括以下類型:
(1)大數據采集設備:傳感器、視頻采集器、移動智能終端、RFID設備、一卡通、移動支付設備、證件識別設備、生物識別、條碼識別、芯片、采集器、讀寫器、無人機、機器人、GNSS設備、POS機、可穿戴設備等;
(2)傳輸設備:無線傳輸設備、光傳輸設備、互聯網設備、移動通信網、遙感衛星等;
(3)存儲設備:DAS,NAS,SAN,磁帶機,光盤等;
(4)服務器:PC服務器、小型機、大型機、HPC等;
(5)網絡/安全:路由器、交換機、防火墻、入侵檢測、安全網關、數據災備、安全芯片等;
(6)一體機:大數據一體機、數據庫一體機、集裝箱數據中心等;
(7)大數據存儲管理軟件:分布式文件系統DFS,異構數據融合技術、數據組織技術、大數據索引技術、大數據備份技術、大數據復制技術、關系型數據庫、非關系型數據庫、數據庫緩存系統等。
2、大數據采集與管理:此類公司收集和掌握用戶的各種數據,從事著從大量數據中挑選出有用數據,并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傳輸、存儲和管理。該類公司生產產品及使用技術包括以下類型:
(1)數據采集:數據爬蟲、高速數據全鏡像、高速數據解析、數據質量評估、分布式虛擬存儲、鏈接過濾、大數據網絡傳輸技術、大數據網絡壓縮技術等。
(2)數據預處理:數據抽取、數據轉換、數據加載、空缺值處理、錯誤數據處理、處理噪聲和孤立點數據、數據清洗、數據變換、數據規約等。
(3)大數據管理:大數據資產評估、大數據定價、大數據交易、大數據托管、大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等。
3、大數據分析與挖掘:此類公司主要從事大數據分析產品研發,以及根據上游企業的需求,對相關數據進行定制化分析服務。該類公司生產產品及使用技術包括以下類型:
(1)數據分析挖掘:機器學習技術、統計分析技術、遺傳算法、模糊集方法、挖掘對象、決策樹方法、神經網絡技術、數據庫技術、語義引擎、專業模型算法分析等。
(2)大數據咨詢:大數據管理咨詢,大數據系統咨詢、大數據標準編制等。
4、大數據呈現和應用:此類公司主要從事大數據可視化產品的研發,并結合相關專業知識和商業背景,揭示分析結果所反映的相關行業問題,并將相關數據應用于相關行業中,以開發更大的市場。該類公司生產產品及使用技術包括以下類型:
(1)大數據可視化:數據可視化、信息可視化、知識可視化、科學計算可視化等;
(2)大數據應用:包括面向行業具體業務的大數據軟件產品,即金融大數據、醫療大數據、農業大數據、工業大數據、文化旅游大數據、交通大數據、政務大數據、城市大數據等應用。
(三)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占比
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占比是指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與同期總收入的比值。
其中,服務收入包括:
技術轉讓收入:指企業大數據技術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得的收入;
技術服務收入:指企業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企業外的用戶提供技術資料、技術咨詢與市場評估、工程技術項目設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接受委托研究開發收入:指企業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大數據技術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及大數據產品開發所獲得的收入。
企業應正確計算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由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
(四)企業研究開發費用
1、企業研究開發活動確定
研究開發活動是指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活動。不包括企業對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對某項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裝置、產品、服務、工藝或知識等)。
2、研究開發費用的歸集范圍
(1)人員人工費用
包括企業科技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直接投入費用是指企業為實施研究開發活動而實際發生的相關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檢測、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租賃費。
(3)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
折舊費用是指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和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研發設施的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是指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軟件、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專有技術、許可證、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是指為新產品和新工藝進行構思、開發和制造,進行工序、技術規范、規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費用。包括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產品進行的創意設計活動發生的相關費用。
(6)裝備調試費用與試驗費用
裝備調試費用是指工裝準備過程中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研制特殊、專用的生產機器,改變生產和質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準等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為大規模批量化和商業化生產所進行的常規性工裝準備和工業工程發生的費用不能計入歸集范圍。
試驗費用包括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田間試驗費等。
(7)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委托境內外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研究開發活動成果為委托方企業擁有,且與該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
(8)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上述費用之外與研究開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論證、評審、鑒定、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會議費、差旅費、通訊費等。此項費用一般不得*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20%,另有規定的除外。
3、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內部研究開發活動實際支出的全部費用與委托境內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的研究開發活動所支出的費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完成的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受托研發的境外機構是指依照外國和地區(含港澳臺)法律成立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受托研發的境外個人是指外籍(含港澳臺)個人。
4、銷售收入
銷售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
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口徑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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