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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科學中心引才獎補申報時間有限!該項目是為支持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以下簡稱科學中心)建設,充分調動科學中心重點工程、項目引才聚才積*性,引進更多高層次人才來皖創新創業,根據新時代“江淮英才計劃”和“科學中心人才10條”,今年繼續對科學中心重點工程、項目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進行獎補,現就申報獎補項目條件、時間、獎補政策及流程指南如下: 項目咨詢:18755196600合作愉快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一)申報范圍
科學中心“2+8+N+3”建設體系中項目承建單位,引進有關科學中心重點工程、項目建設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均可申報。具體單位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國科大附屬第1醫院(安徽省立醫院)、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中電科38所、合肥工業大學、安徽大學,合肥市所屬科學中心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單位。
上述單位引進人才,可在科學中心引才獎補或全省引才資助、引才獎補項目中擇一申報,但不可同時申報。(全省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資助獎補申報工作通知另行印發)
(二)申報條件
申報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①引進的創新創業人才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從省外首次引進;②與人才簽訂正式工作合同,人才到崗工作且在1個管理期內;③每年支付給人才工資性薪酬*過50萬元(含),引進人才在皖年納稅10萬元(含)以上;④工資性薪酬不包括單位福利、股權分紅、人才兼職或其他獎勵性收入。
申報單位要對引進人才在師德師風、學術科研誠信、知識產權、保密約定、兼職取酬、獲取科研經費、競業禁止等方面進行安全評估和風險排查,如未進行評估或排查,存在風險或安全隱患,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獎補政策
對經審核評審并認定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省市兩級財政按用人單位實付人才薪酬的50%獎補用人單位用于引才工作;獎補次數根據用人單位與人才簽訂正式工作合同年限確定,每人*多不*過5次,每人每年*高不*過100萬元。
三、申報流程及材料
申報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申報單位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報告;②申報信息匯總表(附件1);③引進人才情況登記表(附件2。如引進多人,則需提供每個人的情況登記表);④用人單位與人才簽訂的正式工作合同復印件(如簽訂的是工作協議,協議上須注明引進人才在皖工作起止時間、每年在皖工作時間、到崗時間、用人單位支付給人才的年工資性薪酬等信息);⑤引進人才原單位同意或已辭職的證明材料及引進前人事關系證明材料;⑥工資流水或年工資性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⑦合法年完稅證明。因實際工作未滿一年,沒有年完稅證明,可由用人單位提供證明,在人才繳完一年稅后,補充提供年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需將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刻錄光盤,一式2套,于3月30日前報送省委組織部科學中心人才協調辦。合肥市所屬科學中心重點工程、項目引進人才由合肥市委組織部審核,簽署主要負責人意見并加蓋公章,匯總后統一報送。
已獲2017年度引才獎補但因引進人才實際工作未滿一年未提交年完稅證明的單位,在申報2018年度引才獎補時需同時補充提供上一年度引進人才完稅證明。 項目咨詢:18755196600合作愉快
引進人才在1個管理期內,如調整工作單位,用人單位要及時報告。
相關表格可通過“安徽省高層次人才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省級政策”欄目下載(網址: http://www.ahrcfw.gov.cn/),但須在保密電腦或有安全保護設置的電腦等設備上填寫、制作、匯總、傳輸、存儲和申報。
四、有關工作要求
對科學中心重點工程、項目引進人才進行獎補,是貫徹省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加快推進科學中心建設的重要舉措。科學中心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安排專人填報材料并負責審核把關,確認申報材料真實、完整、規范、清晰。要增強保密意識,不向外泄露引進人才特別是海外引進人才的信息,通過有安全保密設置的電腦填寫、傳輸、存儲表格及有關信息。要杜絕弄虛作假、重復申報行為,如發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此行為的,一律取消參評資格,今后不得再申報參評省內其他人才項目。要大力宣傳新時代“江淮英才計劃”和科學中心人才政策,繼續加大力度,為科學中心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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