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疑難解答
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主要面向合肥市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從事科學研究的法人組織科研人員,主要資助自然科學領域的應用基礎研究,優先支持與合肥市重點發展產業緊密相關的戰略性、原創性、前瞻性關鍵技術研究,重點支持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相關發展領域的原創性科學技術研究。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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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條件:
基金項目申請人為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原則上不*過60周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
(二)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擔科研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的經歷,必須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
(三)同一年度每位項目申請人只能申報1項本基金項目。已承擔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尚未完成驗收的,不得申報本基金項目。
第六條 基金項目依托單位一般為項目申請人所在單位,依托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合肥市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及市級以上實驗室、各類研究中心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究機構;
(二)有專門的科研、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以及必要的資產管理機構和制度;
(三)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團隊和基礎條件。
第七條 基金項目依托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單位科研規定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把關,并按申報指南要求將申報項目統一推薦至市科技局。已獲得國家、省、市資助的研究課題不得重復推薦申報。
第八條 市科技局收到申報材料后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申報要求的有效申請,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按照擇優原則,按程序進行審定和公示,列入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