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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工業發展政策具體如下: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1.鼓勵企業增產增收。對2017年度工業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不含1億元)以下的規上工業企業,2018年度其主營業務收入增幅達到10%以上的,上繳稅收(指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下同)每增長1個百分點,獎勵企業管理層1萬元,同一企業*高獎勵金額不*過30萬元。
對2017年度工業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含1億元)至4億元(不含4億元)的工業企業,2018年度其主營業務收入增幅達到8%以上的,上繳稅收每增長1個百分點,獎勵企業管理層1萬元,同一企業*高獎勵金額不*過40萬元。
對2017年度工業主營業務收入4億元(含4億元)至10億元(不含10億元)的工業企業,2018年度其主營業務收入增幅達到6%以上的,上繳稅收每增長1個百分點,獎勵企業管理層1萬元,同一企業*高獎勵金額不*過50萬元。
對2017年度工業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含10億元)至40億元(不含40億元)的工業企業,2018年度其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億元、30億元、40億元,2018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幅達到5%且稅收同比增長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60萬元、100萬元、140萬元1次性獎勵。
對2017年度工業主營業務收入在40億元(含40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2018年度其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0億元、60億元、70億元、80億元、90億元、100億元,2018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幅達到4%且稅收同比增長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200萬元、250萬元、310萬元、380萬元、460萬元、550萬元1次性獎勵。
企業獲得本條獎勵金額不得高于本年度該企業上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
2.支持企業“小升規”。對2018年度新納入規上工業企業的,市財政給予該企業管理層10萬元1次性獎勵。
3.支持企業兼并重組。企業間合并重組新設立的企業,其主營業務收入*過1億元、且會計年度上繳稅收比合并重組前同比增長10%,給予新設立企業管理層1次性獎勵30萬元(獎勵資金不得高于該企業上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給予原企業實際控制人1次性獎勵10萬元。
三、支持企業降低成本
4.降低企業土地使用稅。城區工業企業暫緩執行《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范圍及稅額標準的通知》(宜政秘〔2014〕124號)中的等級范圍及稅額標準,按照《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安慶市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范圍和稅額標準的通知》(宜政辦秘〔2008〕9號)的規定,依法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各縣(市)根據自身實際出臺相應政策。
5.減免工業標準化廠房租金。入駐市財政(同安公司)和各區政府出資建設的標準化廠房的生產加工型工業企業免收租金,但該企業與同安公司和各區簽訂投資協議必須按期投資到位,未按期到位投資的不予免收租金;入駐城區其他非財政性資金建設的工業標準化廠房(已辦理不動產權證)的生產加工型工業企業采用先繳后補,但該企業必須做到租賃期內工業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租賃企業依據租賃合同和支付憑證據實補助2018年度租金,月補助不*過6元/平方米。
6.降低企業生產要素成本。對2018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和稅收均同比增長的工業企業,給予其生產用水每立方米按0.02元補貼;生產用電每千瓦時按0.01元補貼;生產用氣每立方米按0.1元補貼。
鼓勵直購電交易。對2018年度簽訂直購電交易合同并且該部分電量由本地發電企業承擔發電的,再按使用本地發電企業直購電的交易量給予用電企業每千瓦時0.01元補貼。
四、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
7.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對納入統計范圍、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給予企業設備(含企業對整體設備、技術、工藝進行改造升級而購買的軟件包,下同)投資額15%的1次性補助,同一企業設備投資累計補助金額不*過600萬元。
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智能化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以及安徽省政府質量獎的工業企業,給予企業設備投資額18%的1次性補助,同一企業設備投資累計補助金額不*過800萬元。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智能化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以及“中華老字號”和中國質量獎的工業企業,給予企業設備投資額20%的1次性補助,同一企業設備投資累計補助金額不*過1000萬元。
本條政策,同一企業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只兌現其中一項獎勵。
8.支持企業兩化融合。對獲得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國家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示范、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包含創新團隊)1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1次性獎勵。
對獲得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示范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包含創新團隊)50萬元的1次性獎勵;獲得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包含創新團隊)50萬元、20萬元的1次性獎勵;獲得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兩化融合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包含創新團隊)10萬元的1次性獎勵。
同時獲得國家級、省級獎項的企業,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兌現其中一項獎勵。
9.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對認定為國內、省內首臺(套)裝備產品生產企業,分別給予1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
對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的,給予企業1次性獎補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給予1次性獎補200萬元;對獲得國家工業設計中心、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的,分別給予1次性獎補100萬元。
對獲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的,分別給予1次性獎補50萬元;對獲得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的,給予1次性獎補10萬元;對認定為省級新產品、工業精品的,每個產品1次性獎勵企業產品研發人員5萬元;每年在中央媒體集中宣傳推介一批“安徽工業精品”,對入選企業的廣告推介費用按省級補助的50%給予1次性補助。
對工業產品(作品)參加國家級、省級以上比賽且獲獎的,每個獲獎產品(作品)分別1次性獎勵產品設計人員10萬元、5萬元。
對獲得安徽省制造業綜合實力50強企業的,市財政給予企業管理層50萬元1次性獎勵;對獲得安徽省制造業50名優良企業家的,市財政給予企業家20萬元1次性獎勵。
10. 支持企業綠色升級。對認定為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1次性獎補100萬元、20萬元;對認定為省級綠色工廠的,給予1次性獎補20萬元。
對列入2018年省節能環保“五個一百”專項行動推廣目錄的,分別給予企業1次性獎補5萬元;在“五個一百”專項行動中被評為優良的,再給予企業1次性獎補5萬元。
對2018年度工業產值同比增長、萬元產值能耗同比下降5%的工業企業,年能源消費總量下降5000噸標煤(含5000噸)以上的,給予企業管理層20萬元的1次性獎勵;年能源消費總量下降2000噸標煤(含2000噸)以上的,給予企業管理層10萬元的1次性獎勵;年能源消費總量下降500噸標煤(含500噸)以上的,給予企業管理層5萬元的1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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