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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申報的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要求,主要根據2020版本的管理辦法,因為申報條件及要求是所變動,針對管理辦法中,變動事項指出如下。2021年準備申報的企業,要重點核對企業是否符合新變動管理辦法的申報條件及相關流程要求。也可以咨詢:19855108681
先從第1章總則看起,其中第1條 為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高成長型小微企業 ,引導和帶動全省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制造強省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 ( 皖政 〔 2017 〕 53 號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科技型初創企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皖政辦 〔 2019 〕 18 號 ) 等文件精神 ,制訂本辦法 。有所調整。
再看第2章申報條件中第2條,申報認定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
( 一 )在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小型微型企業( 已認定的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除外 )。
( 二 )符合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服務型制造、生產性服務業等經濟領域,企業經營狀況良好、主業突出、技術創新能力強、規模增長潛力大。優先支持具有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特征的企業 。
( 三 )上一年度研發經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 四 )三年前當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200萬元 ,近三 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 ,且上一年度正增長 。
( 五 )無不良信用記錄,近三年在安全生產 、產品質量、環保、稅收等方面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安徽省企業注意重點申報條件對比情況:
1、管理辦法明確已認定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在申報該項目之列(2017版辦法雖無說明,但之前申報通知中都會說明,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在申報該之列)。
2、由近兩年營業收入和利潤均保持增長,且年平均增長率不低于15%,提高要求為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 ,且上一年度正增長且三年前營業收入不少200萬元;
3、新增申報條件:上一年度研發經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新管理辦法內容刪減評價指標及說明,新認定申報企業可作為申報自評參考,新的評價評分辦法或另行發布!
接下來,在第三章認定流程中,發生了哪些變化:
第三條 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定期發布認定申報通知 ,各市、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根據相關申報工作通知,組織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項目申報。
第四條 企業對照申報條件和要求,如實填報以下申報材料 。
( 一 )《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評價數據采集》;
( 二 )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三年企業財務審計報告;
( 三 )企業研發經費明細材料,內容具體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 2015 〕119號)關于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范圍進行歸集。(新增材料)
( 四 )相關證書復印件(有關證照、專利、資質證書等 );
( 五 )材料真實性申明 。
第五條 各市、縣( 市、 區 )經信部門根據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條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第六條 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的企業進行評審,評審結果提請廳黨組會審定后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認定其為“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
*后是第四章 管理服務,對申報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獎勵及各項政策的變化如下:
第七條 對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和運行監測。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應主動接受各級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的指導和管理,定期報送發展動態和企業成長等情況
無有效期限制及復評情況說明,但需定期報送發展動態和企業成長等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和運行監測。
第八條 對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依據有關政策給予資金獎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專精特新排頭兵作用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獎補50萬元,具體以2020年制造強省政策實施細則發布為準!
第九條 對高成長型小微企業在融資服務、技術創新、品牌建設等方面給予扶持,引導和支持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
以上為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管理辦法的新變動情況,對今年申報的企業,在申報條件、流程及獎勵等方面均有調整,安徽省企業申報一定要重點核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