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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池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績效評價工作正在開展中,本次池州市對績效評價結果為“優良”等次的,按照市政府“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池政辦〔2020〕24號),擇優給予1次性獎勵支持。對績效評價結果為“差”等次的,將列入預警管理序列名單,并對存在問題予以限期整改。2021年池州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績效評價的范圍、材料及流程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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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池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績效評價申報范圍:
已認定的池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含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池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績效評價材料:
1、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基本信息表;
2、市工程中心運行績效評價工作總結報告;
3、相關附件材料,包括研發經費投入、新增儀器設備、人員配置、引進培養人才、研發項目、產學研合作、開發新產品、經濟效益、專利等知識產權、技術轉讓與服務、培訓與技術咨詢等。
三、池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績效評價流程:
1、自評。各工程中心根據通知要求,開展工作總結,連同附件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經依托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于8月10日前報送至所在縣區、管委會科技業務主管部門。
2、評價。根據《池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暫行)》(池科〔2021〕19號)規定,各縣區、管委會科技業務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績效評價,依據各指標權重、采取百分制方式對工程中心評價打分,按總得分確定工程中心考核等次,分為優良、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良等次不*過總數的10%。8月16日前,各地將考核結果以正式文件形式報市科技局,工程中心考核匯總表按考核等次和得分多少排序,其中優良等次的,須報自評材料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