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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省級申報條件基本標準整理,每年都有不少的企業申報宿州市市級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所以小編今天在這里把省級的申報條件整理出來,大家可以看一下,有市級、省級申報需要的,可以隨時聯系小編這邊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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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省級申報條件基本標準:
1.企業組織形式。依法設立的以農產品生產、加工或流通為主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包括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國有、集體、私營企業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企業,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等。
2.企業經營的產品。企業中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的銷售收入(交易額)占總銷售收入(總交易額)70%以上。
3.生產、加工、流通企業規模。總資產規模1億元以上,固定資產規模2000萬元以上,年銷售收入1.3億元以上。特色產業原則要求總資產規模800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規模1500萬元以上,年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
4.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年交易規模10億元以上。
5.企業效益。企業的總資產報酬率應高于現行一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企業誠信守法經營,應按時發放工資、按時繳納社會保險、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無重大涉稅違法行為,產銷率達93%以上。
6.企業負債與信用。企業資產負債率一般應低于60%;有銀行貸款的企業,近2年內不得有不良信用記錄。
7.企業帶動能力。鼓勵龍頭企業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接帶動農戶。通過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聯結方式帶動農戶的數量一般應達到3000戶以上。
企業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過程中,通過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從農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購的原料或購進的貨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銷售貨物量的70%以上。
8.企業產品競爭力。在同行業中企業的產品質量、產品科技含量、新產品開發能力處于領*水平,企業有注冊商標和品牌。產品符合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和綠色發展要求,并獲得相關質量管理標準體系認證,近2年內沒有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9.申報企業原則上是農業產業化市級重點龍頭企業。
上述就是2021年宿州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報條件基本標準了,宿州市農業型企業可以申報的政府補助項目,可以聯系小編這邊咨詢適合您自己申報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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