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疑難解答
一、加快5G通信基礎設施建設
1.加強基站規劃引領。強化5G發展規劃研究,做好5G專項規劃動態調整和維護,統籌5G基站共建共享工作。以規劃為引領,結合全市大建設計劃,細化5G通信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劃,將5G基站站址、機房及管線、電力等配套設施納入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實現與城市國土空間規劃和具體項目建設的良好銜接,并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嚴格落實。
2.簡化行政審批流程。進一步簡化5G通信基礎設施相關審批流程,縮短審批周期。研究出臺新建住宅與商業樓宇預留資源供5G基站和室內分布系統等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的標準規范,將建筑物信息通信基礎設施事項辦理納入合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與水、電、氣等設施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推動工程建設項目通信審批窗口入駐市政務服務辦事大廳,實現“一個窗口”集中受理。對5G通信基礎設施以及區域數據中心等項目在規劃用地、電力引入、管道建設等方面予以優先保障,提供綠色通道。
3.開放共享社會資源。加快公共設施資源開放共享,保障5G通信站址資源的有效供給,政府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宇、公共場館、園區景區、學校、醫院、公共綠地、桿塔、地鐵、機場等公共設施向5G通信基礎設施開放資源,推廣應用集智慧照明、視頻監控、交通管理、環境監測、5G通信等功能于一體的智能桿。
4.降低基站運維成本。優化5G通信基礎設施電力供應申請審批流程,加快推進具備條件的5G基站和機房等配套設施由轉供電改直供電工程,對符合條件的通信基站和機房等配套設施實施電力直接交易,進一步降低用電成本。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設施的所有單位或管理單位,應當對符合規劃管理要求的5G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提供通行便利,并保障公平進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進場費、協調費、分攤費等不合理費用。合肥地鐵新建線路在原收費標準基礎上減半收取機房設施租用及管理費。研究將轉供電亂加價行為納入相關失信管理制度,制定落地政策清理規范轉供電亂加價行為。
5.加強通信基礎設施保護。落實《安徽省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辦法》,對因征地拆遷、城鄉建設等造成的通信基礎設施遷移或損毀,應與電信設施所有人協商,簽訂補償協議。對遷移的通信基站和機房等要根據實際需求情況提供替代站址并保持傳輸便利,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則,確認5G網絡通信服務不受影響。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通信基礎設施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5G通信基礎設施安全。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5G知識科普宣傳活動,消除公眾對基站輻射的誤解,努力營造全社會積*參與5G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對5G產業支持
6.鼓勵5G產品技術創新。支持企業在5G核心設備、芯片、器件、模組、終端、信息安全及系統軟件等領域開展產品研發,并突破一批關鍵技術。對購買IP(知識產權)開展5G產業集成電路和應用軟件研發的企業(賣方應為全球市場占有率1%以上的專業IP提供商或者晶圓代工廠),給予其購買IP直接費用60%的補貼,單個企業每年*高不*過300萬元;對通過第三方IC(集成電路)設計或檢測平臺實行IP復用(知識產權共享)、共享設計工具軟件或進行測試分析的集成電路企業,給予實際費用40%-60%補貼,單個企業每年*高不*過100萬元;對參加工程流片的,按照型號產品掩膜板制作費用或首輪流片費用的30%予以補貼,單個企業每年*高不*過500萬元。對5G產業鏈企業租用納入安徽?。ê戏实貐^部分)、合肥市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的儀器設備及G60科創走廊城市納入開放共享的儀器設備,按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的20%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每個租用單位補助*高可達200萬元。
7.培育引進5G企業。對于企業設備及軟件投入不低于200萬元的5G基帶芯片、射頻器件、濾波器、物聯網(IoT)芯片等5G產業鏈核心產品生產項目,給予設備及軟件投資12%的獎補,*高不*過1000萬元。鼓勵5G設備制造、芯片產業及應用等方向的知名企業在肥建立制造基地、研發中心,對符合《合肥市大項目招商引資政策導則》的5G產業鏈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優先給予一事一議的政策支持。
8.支持5G產業鏈企業做大做強。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至1000億元的企業,營業收入增幅*過當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平均增長水平且當年盈利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及以上1次性獎勵,每上一個百億臺階增加100萬元,*高給予600萬元獎勵。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高100萬元1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按省市不重復獎補原則,給予*高20萬元1次性獎補。鼓勵小微企業提檔升級,對新增規上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1次性獎補。
9.支持5G創新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科研團隊在合肥新建5G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第三方檢驗檢測平臺,每年審核選擇一批平臺,按實際研發設備購置、研發人員費用、產品、樣機試制和檢驗檢測費用的10%給予補助,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機構,補助*高不*過1000萬元,設立非獨立法人的研發機構,補助*高不*過500萬元。該條與《合肥市支持“三重一創”建設若干政策》中支持企業自主創新條款不重復享受。
三、深化5G融合應用
10.促進“5G+工業互聯網”應用。引導企業深化5G在工業視覺檢測、工業AR(增強現實)/VR(虛擬現實)、無線自動化控制、云化機器人等場景的融合應用。對新獲批國家級或省級“5G+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典型應用、優良案例及解決方案等企業,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享受原則,分別給予*高50萬元、20萬元1次性獎補;每年遴選20個市級5G與制造業融合應用示范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的1次性獎補。對獲批行業或區域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的建設運營單位,按其設備及軟件投入20%給予補貼,*高不*過300萬元。
11.推廣5G全域化應用。支持5G+智慧城市應用示范,每年遴選20個5G在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養老、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政務、智慧社區以及車聯網等領域融合應用示范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的1次性獎補。
12.推進企業內網改造。鼓勵企業運用5G等新興技術實施內網改造,對于投入不低于100萬元的內網改造項目給予設備及軟件投入20%的獎補,*高不*過50萬元。
四、加強組織和人才保障
13.強化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市推進5G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及時協調解決5G建設中的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問題。根據發展形勢,修訂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市、縣(市、區)、街道(鄉鎮)三級聯動機制,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推進5G建設有關工作落實。
14.強化人才支撐。符合合肥市緊缺人才引進要求的5G產業高端人才,按照合肥市產業緊缺人才引進資助政策予以支持;5G產業高端人才及其雇用單位可按照相關政策享受住房、生活配套服務、居留便利、個稅優惠、知識價值激勵等方面待遇。建立合肥市5G專家庫,為我市5G建設、應用和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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