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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池州市企業技術中心需要經過哪些流程?申報的時間是什么時候?小編給大家詳細解答,看完之后對于池州市企業技術中心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或是想要尋找專業的代理機構進行申報,可以直接致電咨詢,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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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池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流程
(一)企業按照省企業技術中心條件和要求,向所在市或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提出書面申請和編報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主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評價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各市或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稅務和海關等部門,根據本辦法及當年工作通知要求,對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聯合行文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并將推薦企業技術中心名單及其申請材料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材料一式1份),同時抄報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
(三)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委托第三方機構,依據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市和省直管縣推薦的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進行初評,并提出評價意見。
(四)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依據初評結果,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初評合格且評價得分70分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進行評審或現場核實,并對申報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內有關誠信、涉稅、通關等方面情況進行核查。
(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專家評審意見及核實核查情況等進行綜合評估后,擇優確定省企業技術中心名單。
二、池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要求
第十五條 省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發生更名、重組等變更情況,應在辦理相關手續后及時報送所在市或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市、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應于每年8月30日前,將省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發生更名、重組等變更情況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第十六條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每年對各市、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報送的企業變更情況進行確認。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銷其省企業技術中心資格。
(一)運行評價不合格。
(二)主要由于技術原因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事故。
(三)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四)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五)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六)企業被依法終止。
三、池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好處
1支持省企業技術中心承擔國家和省相關研發任務,按規定享受有關國家優惠政策。
2、對認定的省企業技術中心,根據有關政策規定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和資金獎補,以引導和鼓勵省企業技術中心加大技術創新投入,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促進省企業技術中心發展。
3、對評價結果為優良的省企業技術中心,給予通報表彰,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先推薦申請國家企業技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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