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入庫申報開始啦!該項目申報時間截止申報時間截止11月20日。根據《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業管理辦法(2017年修訂)》(合科〔2017〕123號)要求,現將2018年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入庫(第2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對象是面向我市范圍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要從事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高新技術領域產品開發、生產、經營和技術(工程)服務的科技型企業;
2、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含)以上,10億元以下;
3、企業發展潛力大,或具有較好的成長性,近三年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15%以上;
4、企業建有市級以上(含)部門認定的研發機構。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至4億元(含)之間,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4%;營業收入在4億元至10億元之間,比例不低于3%。
5、企業擁有自主研發知識產權,產學研合作機制健全,主營業務突出,產品或服務特色鮮明,有發明專利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其他按I類評價的知識產權,或者近三年每年至少申請發明專利(通過實審)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其他按I類評價的知識產權3項;
6、擁有較高水平的技術、創新管理團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制定并實施了知識產權、技術標準和質量保持等管理體系,企業文化、激勵機制等軟實力建設成效明顯。無不良征信記錄和違法記錄。
上市企業(不包括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柜臺市場掛牌的企業)因具備較強的融資能力和較大的企業規模,原則上不再接受申請。
二、申請程序
申請單位進入“合肥市科技型企業信息管理系統”(http://emis.hfkczx.com/)按系統要求填寫申請書,同時將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傳至系統,縣(市)區科技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進行審核,并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薦至市科技局。
三、時間安排
申請此批入庫企業請于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在線申報,縣(市)區科技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請于2018年12月05日前將推薦名單報送至市科技局區域處。
四、申請所需材料
需掃描上傳申報系統的附件證明材料。需上傳的附件包括:
1.申報材料真實性申明;
2.申請入庫企業未來三年目標(包括企業發展規劃、經濟效益預測)分析報告;
3.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
4.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
5.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6.其它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市級以上研發機構認定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五、注意事項
1.知識產權。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并在有效期內。
2.研發機構。研發機構證明材料需上傳研發機構認定的文件。
3.申請材料。根據所需材料要求,完整填寫上傳申請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企業不再接受入庫申請。
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業管理辦法
第1章 總 則
編輯
第1條 為推進我市創新轉型升級發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三年內培育100家以上掌握核心技術、處于快速成長期的科技小巨人企業,依據我市扶持產業發展政策,制定本辦法。
第2條 科技小巨人企業是指擁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及與之相適應的研發投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和服務、有一定的經濟規模和較好成長性的科技型企業。其特點是創新活力足、成長性好、市場潛力大。
第三條 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采取市、縣(市)區、開發區聯動方式。市科技局負責科技小巨人企業的備案、管理和服務等工作。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縣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科技小巨人企業的組織申報、審核推薦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科技小巨人企業備案工作每年進行1次。
第四條 科技小巨人企業備案對象是面向本市范圍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要從事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高新技術領域產品開發、生產、經營和技術(工程)服務的科技型企業。
第五條 科技小巨人企業備案條件:
(一)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含)以上,10億元以下;
(二)企業發展潛力大,或具有較好的成長性,近三年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15%以上;
(三)企業建有市級以上(含)部門認定的研發機構。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至4億元(含)之間,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4%;營業收入在4億元至10億元之間,比例不低于3%。
(四)企業擁有自主研發知識產權,產學研合作機制健全,主營業務突出,產品或服務特色鮮明,有發明專利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其他按I類評價的知識產權,或者近三年每年至少申請發明專利(通過實審)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其他按I類評價的知識產權3項;
(五)擁有較高水平的技術、創新管理團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制定并實施了知識產權、技術標準和質量保持等管理體系,企業文化、激勵機制等軟實力建設成效明顯。無不良征信記錄和違法記錄。
第六條 科技小巨人企業備案程序:
(一)符合科技小巨人企業條件的企業,按照市科技局年度發布通知要求,登陸“合肥市科技型企業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科技小巨人企業備案申請。
(二)縣區科技管理部門按照企業備案條件,對申請備案的企業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的科技小巨人企業正式行文推薦至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每年組織1次推薦企業復核,復核合格企業經公示無異議后,市科技局發布科技小巨人企業備案文件。
第七條 科技小巨人企業每年第1季度要通過“合肥市科技型企業信息管理系統”更新企業信息,完成上年度相關數據的填報,承擔項目的企業同時提交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報告。
第八條 科技小巨人企業備案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滿后,縣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復審企業資格,并將復審符合條件的企業正式行文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進行復核,復核合格企業經公示無異議后,發布科技小巨人企業復審合格文件。復審不合格的企業取消資格。
第九條 優先推薦科技小巨人企業承擔國家或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爭取國家和省的項目資金支持。對增長速度快、發展潛力大、行業帶動作用明顯的科技小巨人企業(已備案),根據《合肥市財政資金“借轉補”管理辦法》,擇優給予自主創新研發項目支持。
第十條 鼓勵省、市產業投資基金優先支持科技小巨人企業,支持科技小巨人企業上市融資。組織風險投資機構、科技保險服務機構與科技小巨人企業進行對接,促進金融擔保機構建科技小巨人企業信用擔保貸款池,為科技小巨人企業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第十一條 支持在行業細分領域組建以科技小巨人企業為龍頭的產業創新戰略聯盟,開展協同創新和市場開拓。促進科技小巨人企業與高校院所、創新平臺的對接,特別是與我市創新平臺和戰略性產業研究院的產學研結合,加速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
第十二條 完善推動科技小巨人企業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創建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完善知識產權貫標工作管理體系,有效運營知識產權資產;建立維權援助機制,幫助科技小巨人企業維護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小巨人企業搭建高端人才平臺,建設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專家工作站等。搭建與國內外龍頭企業對接平臺,組織企業參加專業會展、技術研討交流等活動,提高企業的行業影響力和產品知名度。 [
第十四條 對企業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詐手段套取資金的,一經發現,除追回已撥付資金外,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嚴肅處理,并納入市科技型企業誠信名單。三年內不再受理備案。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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