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疑難解答
一、高企認定失敗的原因
1、領域不符合,傳統及淘汰行業。
2、企業缺乏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對內資企業來說,不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或者不想公開自己的有關技術,大多數企業都沒有知識產權的戰略意識,這也間接影響了部分實質上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的企業申請高新;對外資企業來說,因為其母公司多在境外,雖然內部可許可其中國公司使用相應技術,但是很少會把其相應的知識產權全球獨占給中國公司,這也給外企企業申請高新帶來了巨大的困難;
3、研發項目缺乏科學的設計和安排。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的項目需要符合高新申報領域的要求,且因為評價指標中對科技成果轉化有數量要求,因此要求企業對研發項目進行科學的設計和安排,一方面滿足實質的高新技術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滿足數量的要求。
4、研發費用未按認定辦法的要求歸集,且比例難以達到認定要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的研發費用歸集與企業的財務處理不太一致,需要企業重新根據高新認定的要求進行歸集,歸集后有些企業的研發費用比例就很難達到認定的要求。
5、高新產品或服務收入比例較低。有些大規模的集團企業,其銷售的產品或服務種類眾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產品或服務都能歸屬到高新技術的領域里去,所以會導致有些企業總收入較高,但是高新產品或服務的收入較低,達不到認定所需要的比例要求。
6、缺乏嚴格規范的研發體系和相應的組織管理安排。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制度要求企業內部職能完備,分工明確,并有完善的制度管理,認定辦法中對研發組織管理水平也有相應的指標要求,對于一些管理較為不規范的企業來說,需要在申報之前進行調整。
二、高新認定中 的4個訣竅
1、成果轉化數量,多多益善 成果轉化數量和標準不統一,是無法正確衡量的“糊涂賬”。在評審過程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30 分),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20 分)兩項比較清晰判斷,科技成果轉化能力項下專家評判依據不太一致,應該對《工作指引》關于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 分)進一步解讀,技術成果轉化的判斷依據是:企業以技術成果形成產品、服務、樣品、樣機等。
成果轉化量化項目數,有些專家簡單等同高新技術產品數,作為企業可能多項成果轉化在同一個產品了,作為評審專家還應對“高企認定辦法”《工作指引》進行精新研讀,從而避免判斷認定不正確,給企業造成不公平。
2、增加負債會保持企業總資產的增長
評審中關注銷售和總資產成長性,不考慮盈利長性指標中總資產增長(10 分)建議修改為凈資產增長,從企業財務的角度, 總資產的增長不能很好地反映企業的效益質量,企業逐年增加負債也會保持企業總資產的增長。也是容易人為調控因素之一,作為凈資產增長才能更好的反應企業的發展質量效益。
3、與時俱進,非高新產品變身高科技
高新技術產品的界定,“高企認定辦法”規定高新技術產品(服務) 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是高新技術企業必要條件,企業申報材料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界定要求有中介機構按照“高企認定辦法”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從法律的角度應具有至高專業,除非違規虛假。在實際評審過程中對高新技術產品的界定始終存有爭議,存有主觀臆斷現象,缺乏客觀公正。
4、巧歸集,高新收入和費用指標均達標
加強中介機構的職業責任,在出具報告的同時,指導企業完善財務管理,保持所出具的報告與企業會計帳表協調一致,報告的數據依據充分合理。多數中介機構在資質上沒有問題,個別審計機構存在著未嚴格遵守會計準則要求,出具了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符的審計報告,特別在研發費用歸集方面,未能真正有效地指導企業完善相關管理和財務核算,為了使企業的研發占比達到規定比例隨意歸集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