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疑難解答
一、申報要求
按照《關于印發〈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合經信電子〔2018〕553號)“(六)政策第6條:規范市場競爭秩序”規定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和發布方式等相關要求執行。
二、時間要求
申報企業將申報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及時提交至轄區經信部門。各地經信部門根據相關要求認真審核企業申請材料,嚴格對生產場地、設備進行現場核實,對初審符合條件的,在企業申報表上蓋章確認,并于3月1日前將材料上報市經信委(市政務中心B座1410室)。市經信委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發布。
合肥市推薦應用光伏產品導向目錄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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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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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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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
(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參數、品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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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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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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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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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辦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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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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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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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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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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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稅金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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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產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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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用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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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檢測名稱及報告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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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技術水平及專利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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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所獲榮譽或品牌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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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性申明 |
本公司保持申報資料真實、合法,無偽造、編造、篡改和隱瞞等虛假內容,對因申報資料虛假所引發的一切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企業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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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在地經信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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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推薦應用光伏產品導向申報第1批申報時間有限,截止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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