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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3年蕪湖市戰略性新興產業補助政策,蕪湖市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高端裝備制造(現代農機)、智能家電、大健康和綠色食品、數字創意(線上經濟)、航空航天(低空經濟)等企業需要重點關注這些補助政策哦!現在和小編蕪湖市戰略性新興產業補助政策的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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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企業快速發展。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不含當年新入規企業)當年產值增速高于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平均增速達20%-50%(含20%)的,1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高于50%-80%(含50%)的,1次性給予15萬元獎勵;高于80%(含80%)以上的,1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二、支持企業規模上臺階。 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企業產值當年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1次性獎勵。
三、鼓勵新建項目投資。當年新開工戰略性新興產業、新基建項目,按當年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款)的20%給予補助(當年11月份及之前開工的,則按20%給予補助;若12月開工的,則可累計至下一年合并按第1年計算,按20%給予補助),第2年按15%給予補助,第三年按10%給予補助,連續補3年。
四、支持企業實施并購。支持企業實施并購或技術引進。基地企業成功并購或通過技術引進方式擁有核心技術、重大發明專利和知名品牌的國內外企業,取得目標企業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控制權,總部在蕪或并購項目回歸蕪湖的,按照并購標的額的20%進行補助,單項并購補助*高不*過3000萬元。對通過并購或技術引進方式所發生的委托盡職調查、法律咨詢、會計評估等費用,給予50%事后獎勵,*高不*過100萬元。支持企業購買先進技術成果并在蕪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上年度實際支付額的20%給予補助,*高100萬元。
五、支持項目列入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庫。對列入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庫,并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按省、市、縣區1:1:1比例配套。
六、降低企業啟動成本。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組織實施的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建戰略性新興產業用地項目,當年按所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地方實得部分給予等額補助。當年對購買自用生產性辦公用房的項目,按不高于實際交易金額的3%給予等額補助。當年租賃政府性資產用于生產經營用房的企業,給予*長不*過3年的租金全額補貼。租賃非政府性資產用于生產經營用房的企業,按照不*過其實際繳納租金標準的80%,給予*長不*過3年的租金補貼,*高不*過200萬元。市外企業遷入基地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發生搬遷、裝修、設備安裝調試等費用給予50%補助,*高不*過200萬元。
七、支持關鍵創新產品。對通過省級以上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的基地企業,按照成套技術裝備、單臺設備、關鍵部件三種類別,給予省獎勵資金1:1配套資金支持。對基地重點企業通過自主研發、項目引進等方式,取得國家級各類認證的核心產品給予*高不*過600萬元獎勵支持,并可根據取證進度分階段兌付。
八、鼓勵各縣(市)區、開發區制定基地發展政策。對核心區載體單位制定的專項支持政策或非核心區載體單位可比照核心區載體單位的專項支持政策制定同類政策,需要市級給予配套支持的,報經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市財政給予40%配套補助,不重復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