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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經開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中對獲得國家、省級、市級文化(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研學旅游示范基地、科技旅游基地、旅游特色街區等稱號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目前,該政策的獎勵資金正在兌現申報中,有關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時間、申報程序等如下,有想要申報的,或者想要獲得以上稱號的,都可以咨詢小編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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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報條件
在合肥經開區內注冊、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文化(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研學旅游示范基地、科技旅游基地、旅游特色街區等稱號。
2、申報材料
①服務業、文化產業政策資金申請表;②申請報告(格式自擬,包含但不限于企業基本情況、申請項目及申請金額);③達標認定文件(原件和復印件);④完稅證明。⑤《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申明書》;⑥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
3、申報時間
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18日。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4、申報程序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對照《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第26條第3項由社會發展局牽頭執行)和《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要求準備資料,登錄經開區企業服務一碼通平臺以PDF格式和可編輯電子版上傳申報資料。區社會發展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關于印發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扶持政策聯合審核導則的通知》(合經區管辦〔2019〕26號)進行審核。
申報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報資格:
(一)當年企業出現1人(含)以上人員亡人安全生產事故或被安監、環保等部門行政處罰的;
(二)發生群體性上訪等重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根據《統計法》要求,應納入統計范圍的企業,而未主動上報統計資料或遲報、漏報統計數據,以及未完整、及時地向開發區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的;
(四)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區內相關政策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