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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大家具體介紹關于蕪湖市信息消費創新產品和信息消費體驗中心認定補貼和申請流程材料、條件等內容,想要具體了解的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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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和創新產品認定補貼
對上一年度新認定為省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的企業,給予 20 萬元1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為省級智慧健康養老試點示范的企業,給予 20萬元1次性獎補。
蕪湖市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和創新產品認定主體
我市注冊的企事業法人單位(包括中央在皖企業),并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申報信息消費創新產品的企業同時須擁有較好的研究開發和設計能力。
蕪湖市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和創新產品申報流程
(一)申報階段。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由申報單位填寫《安徽省第十批信息消費創新產品申報表》《安徽省第八批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申報書》《省級示范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創建申請表》(見附件1、2、5),并經所在縣市區經信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安徽省第十批信息消費創新產品推薦匯總表》《安徽省第八批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推薦匯總表》(見附件3、4)后報至我局。
(二)評審階段。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推薦的信息消費創新產品、體驗中心進行評選。
(三)公布階段。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審核確定后發文公布。
蕪湖市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和創新產品申報條件
(一)信息消費創新產品。
1.面向智能制造、社會治理、民生生活、智慧家庭、在線教育、動漫游戲、虛擬現實、智能穿戴等信息消費重點應用領域,研發完成并上市銷售的軟件、智能硬件等。
2.申報產品必須是自主研發,同時在技術或模式創新上有突破,并具有推廣應用價值。
3.同一申報主體申報數量限一件。
4.申報產品不得違規收集個人信息、不得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不得欺騙誤導用戶提供個人信息,不得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二)信息消費體驗中心。
1.體驗內容包括:
(1)消費體驗類。綜合智能辦公、智能終端、公共服務平臺、電子商務等信息領域消費產品,通過現場演示、虛擬體驗和交流互動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費產品和服務內容,充分利用新零售等新模式,與品牌商、運營商、平臺商、服務商、商業地產等多渠道開展合作,在鬧市區或人流量較大的地方共建信息消費體驗中心(體驗館、廣場、小鎮等),引導消費者進行體驗式消費。
(2)共享車間類。依托重點行業骨干企業的智能工廠、智慧車間、數字車間等載體,建設第三方共享車間電商綜合服務平臺,面向行業垂直領域的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團隊和消費者定制提出共享服務。
(3)眾創空間類。行業骨干企業建立的基于互聯網的“雙創”平臺和創客空間、創新工場、開源社區等新型眾創空間,為企業提供創業孵化、知識產權、企業征信、檢驗檢測、質量品牌等方面服務,積*發展探索線上線下孵化模式。
2.有固定的場所和完善的宣傳平臺。一是中心面積在400平方米以上,須具備承擔100人以上規模集中培訓或演示環境;展示產品(功能)或提供服務種類不少于30項。二是消防安全、節能環保、衛生條件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空間布局合理,能夠滿足影視展示、產品體驗、培訓服務等需求。三是滿足至少一件信息消費產品(軟件或智能硬件)自主研發。
3.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演示以及實物展示體驗等方式,通過人員講解、現場演示、虛擬體驗和交流互動等線下與線上VR呈現相融合方式展示信息消費產品和服務內容,展示的產品不得違規收集個人信息、不得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不得欺騙誤導用戶提供個人信息,不得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4.擁有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和專業化的運行管理團隊。體驗消費類向市民免費開放次數每周不少于1次;體驗中心每季至少舉辦1次基于信息消費的培訓、研討會、交流會。
(三)省級示范信息消費體驗中心。
根據工信部有關部署,積*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加大對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的支持力度,面向消費者提供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消費體驗,加強標桿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建設推廣,持續擴大影響力,促進消費升級。我省將依托《支持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支持建設一批省級示范信息消費體驗中心,進一步提升信息產品、信息服務向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發展。
1.擬申請對象主要為企業、園區、高校已建或新建的信息消費體驗類中心,進一步擴大面向社會公眾消費、產品研發、青年學生群體的消費體驗和產品創新體驗,促進消費升級。
2.申報示范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應加強與中國聲谷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技術融合發展,新建或改造升級應充分應用中國聲谷首版次軟件、首臺套智能終端及技術,通過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創建智能化展示、機器人巡講、智能語音解答、線上VR呈現與線上下單購買相融合的智能一體化展示新模式,引領全省消費體驗中心智能化、數字化升級發展。
3.示范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按照先申請后建設(升級)、再驗收認定的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