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疑難解答
無為市2023年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補助資金共計618萬元,各鎮和市直有關單位要按照“兩強一增”行動要求,重點推進綠色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稻漁綜合種養、養殖設施和裝備應用提升等工作任務,并根據各鎮產業發展狀況和工作基礎,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原則,因地制宜支持水產種業振興、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智慧漁業、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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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養殖尾水治理
(1)支持對象。選擇一批在已發布《養殖水域灘涂規劃》養殖區內,原則上相對集中連片池塘100畝或單口池塘50畝以上,合法注冊、具有相關能力條件的水產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養殖戶進行適當補助。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發展“捕轉養”的規模養殖主體,已獲得2021年中央直達漁業發展補助資金(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的項目實施主體不重復支持。
(2)建設內容。按照《安徽省綠色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指導性建設規范(試行)》和《無為市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支持開展整形清淤、護坡道路、溝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養殖設備、電力設施等養殖池塘改造,底排吸污、曝氣增氧、生態沉淀過濾、魚菜共生、池塘+稻漁綜合種養等養殖尾水治理,以及尾水監測、水質監控和環境調控系統建設等,打造一批標準化、生態化、設施化的規模養殖基地,實現改造養殖池塘綜合生產能力有效提高,養殖尾水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120萬元。由各鎮根據不同地域特點、池塘及養殖品種差異、集中連片養殖規模等自主確定畝均補助標準,堅持中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原則上中央財政資金對每畝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的獎補標準不*過3000元,各級財政獎補總額不*過建設總投入。用于凈化的沉水、挺水、浮水植物不列入補助內容。鼓勵實施主體增加自籌資金投入,積*引導撬動社會資本投入,提高畝均池塘改造補助標準。
2.支持生態健康養殖
(1)支持對象。選擇一批符合水域灘涂養殖制度,合法注冊、具有相關能力條件的水產養殖類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養殖戶,優先支持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五大行動”骨干基地,重點支持參與創建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的水產養殖生產經營單位。
(2)建設內容。集約利用水域資源,加快傳統落后養殖模式轉型升級,因地制宜推廣池塘工程化、工廠化、流水槽“跑道魚”、圈養桶、集裝箱式等陸基設施化循環水養殖,以及大水面生態增養殖、山泉流水養魚等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模式,加強水處理裝備、養殖裝備、監測監控設施設備等基礎建設,提升漁業生產機械化水平。要求工廠化設施養殖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依法依規實施大水面(湖泊、水庫)增養殖面積1000畝以上。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100萬元。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每個項目中央財政補助總額不*過100萬元,獎補比例不*過建設內容總體造價的30%。項目主要用于基礎性設施投入補助,不得用于苗種、飼料等生產性投入。
3.支持水產種業能力建設
(1)支持對象。堅持扶優扶強、大宗和地方特色水產品種育繁并重的原則,支持一批具有較強產業帶動力、競爭力,取得水域灘涂養殖證和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的省級以上水產原良種場或具有一定規模的優勢種業企業(含正在創建蕪湖市級原良種場)。
(2)建設內容。推進水產原良種場升級改造和水產新品種選育,加強保種、育種、擴繁等條件能力建設,提升基礎群體保種能力、育種創新能力、優良親本供應能力或種苗供應能力。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群體保存池、備份基地、隔離檢疫池等種質搜集保存設施,催產和孵化車間、親本池、苗種培育池等生產設施,進排水、水處理系統、電力、道路、無害化處理等配套工程,育種實驗室、遺傳性能對比測試設施,以及在線監測設備等。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100萬元。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每個項目中央財政補助總額不*過100萬元,獎補比例不*過項目建設內容總體造價的30%。對2021年以來,通過國家水產新品種審定的育種單位、取得國家級水產原良種場的單位給予不*過50萬元的1次性定額獎補,獎補項不重復計算。
4.支持漁業數字化建設
(1)支持對象。對符合條件的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智慧綠色水產養殖、數字化水產品流通等進行適當補助。
(2)建設內容。因地制宜選擇小龍蝦、河蟹、鱖魚、龜鱉等優勢特色水產品,加強養殖模式的數字化改造,推進水質在線監測、正確飼喂等智能應用,加快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在漁業管理、生產、經營、加工各領域的轉化應用,構建覆蓋漁業生產和管理的智慧漁業技術體系,實現水產經營主體決策信息化、生產智能化、物流銷售數據化、管理科學化。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140萬元。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每個立項的數字漁業平臺及相關智能化設施設備,中央財政補助總額不*過100萬元,獎補比例不*過建設內容總體造價的30%。
5.支持漁業資源養護
(1)支持對象。漁業漁政管理執法、水產技術科研教學推廣單位、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機構。
(2)建設內容。一是加強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設置和維護保護區界碑、標志物及保護設施,救護傷病、擱淺、誤捕的保護物種,加強保護區巡護宣傳管理。二是依法依規開展漁業環境、水生生物資源監測,加強科研監測設施設備建設,科學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實施水生生物完整性評價、增殖放流和禁捕效果評估。長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和水生生物保護區等重點水域監測工作由省級統籌。三是水生生物棲息地修復。因地制宜對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生態修復。加強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四是開展主要養殖品種生產性能及遺傳多樣性等指標鑒定,支持水產養殖種質資源系統調查,推進水生動物疫病監測防控、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水產養殖尾水監測。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68萬元。采取直接補助的方式,具體資金分配見附表。
同時,支持各鎮因地制宜開展水產品產地初加工、冷藏保鮮等設施設備建設,加強水產品品牌建設和推介,抓好平安漁業和漁業自然災害應急能力建設。
6.支持“一縣一業(特)”水產全產業鏈發展綠色快捷養殖試驗示范和學習交流等
(1)支持對象。圍繞無為“一縣一業(特)”水產全產業鏈發展規劃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遴選具有一定養殖經驗、具有一定示范帶動作用的河蟹、稻蝦、鱸魚等特色水產品養殖新型經營主體;具有水產學術交流、科技繼續教育和培訓業務的行業性社團組織。
(2)建設內容。支持在種業質量提升、替代幼雜魚、用藥減量行動等“五大行動”示范方面或水產生態快捷養殖方面,創新開展水產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試驗示范,組織水產養殖大戶、水產技術人員開展學習、交流。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生態快捷養殖新模式,促進水產養殖業綠色高質量發展、落實水產“兩強一增”行動。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90萬元。每個試驗基地獎補5-10萬元,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優良苗種引進、餌料投喂、水質監測、投餌增氧設備等費用支出;采用1次性直接補助的方式支持行業性社團組織開展水產養殖大戶、水產技術人員省內外學習觀摩、水產技術繼續教育培訓等費用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