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通知
為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科技創新,根據《關于印發<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建科〔2021〕58號)要求,開展2024年度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為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科技創新,根據《關于印發<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建科〔2021〕58號)要求,開展2024年度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類別
本年度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申報分為:軟科學研究、科技示范工程、科研開發3類。申報內容應聚焦支撐引領住房和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和人居環境建設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論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和機制創新。入選項目將作為省建設科技項目儲備庫,結合業務需要分為“重點聚焦”類及“支持創新”類,納入“重點聚焦”類項目將在研究期間給予重點督促指導。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方式
1.第一申報單位結合實際自主選擇申報類別,對照各類別申報選題(附件1-3)確定申報方向,填寫申報書(附件4)、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及承諾函(附件5)提交至推薦單位,經審核通過后申報。
2.廳機關有關處室(局)、廳直有關單位,住建領域行業協(學)會、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中國科技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及省屬普通本科院校無需推薦單位推薦,可直接申報。
(二)組織推薦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本行業有關項目的申報推薦工作。廳機關有關處室(局)和廳直有關單位可推薦對業務工作有直接支撐作用的軟科學和科研開發類項目;科技示范工程類項目由工程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推薦。各推薦單位應對項目單位申報資格、申報項目選題是否符合要求等內容通過管理系統進行審核。
(三)申報和推薦要求
本年度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申報采取線上線下同步進行模式。
1.各申報單位于6月1日起可登錄“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系統”申報,填寫申報書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附件,并提交至推薦單位。
2.有推薦需求且符合推薦條件的各市行業主管部門,填寫賬號申請表(附件7)(直接申報單位無需申請推薦賬號),蓋章報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待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開通推薦賬號后登錄系統,對申報項目進行擇優遴選和審核把關。
3.推薦單位和直接申報單位將蓋章的申報項目材料(附件4和5)及項目匯總表(附件6)紙質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報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
三、申報要求
1.項目第一承擔單位應對該項目申報書填報內容和證明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非涉密性進行把關負責,并對項目完成時限做出承諾,項目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2.申報項目第一負責人應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一般應具有專業副高級(或者博士學位)以上技術專業職稱,或在單位內擔任一定領導職務,如第一負責人是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必須有兩名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以確保項目的順利推進和實施成效。
3.項目第一負責人與第一承擔單位應具有勞動關系,或有簽訂具體服務期限的技術服務合同,且服務期限與項目實施期限一致,并對成果及知識產權歸屬有明確規定。
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類別
本年度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申報分為:軟科學研究、科技示范工程、科研開發3類。申報內容應聚焦支撐引領住房和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和人居環境建設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論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和機制創新。入選項目將作為省建設科技項目儲備庫,結合業務需要分為“重點聚焦”類及“支持創新”類,納入“重點聚焦”類項目將在研究期間給予重點督促指導。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方式
1.第一申報單位結合實際自主選擇申報類別,對照各類別申報選題(附件1-3)確定申報方向,填寫申報書(附件4)、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及承諾函(附件5)提交至推薦單位,經審核通過后申報。
2.廳機關有關處室(局)、廳直有關單位,住建領域行業協(學)會、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中國科技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及省屬普通本科院校無需推薦單位推薦,可直接申報。
(二)組織推薦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本行業有關項目的申報推薦工作。廳機關有關處室(局)和廳直有關單位可推薦對業務工作有直接支撐作用的軟科學和科研開發類項目;科技示范工程類項目由工程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推薦。各推薦單位應對項目單位申報資格、申報項目選題是否符合要求等內容通過管理系統進行審核。
(三)申報和推薦要求
本年度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申報采取線上線下同步進行模式。
1.各申報單位于6月1日起可登錄“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系統”申報,填寫申報書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附件,并提交至推薦單位。
2.有推薦需求且符合推薦條件的各市行業主管部門,填寫賬號申請表(附件7)(直接申報單位無需申請推薦賬號),蓋章報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待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開通推薦賬號后登錄系統,對申報項目進行擇優遴選和審核把關。
3.推薦單位和直接申報單位將蓋章的申報項目材料(附件4和5)及項目匯總表(附件6)紙質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報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
三、申報要求
1.項目第一承擔單位應對該項目申報書填報內容和證明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非涉密性進行把關負責,并對項目完成時限做出承諾,項目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2.申報項目第一負責人應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一般應具有專業副高級(或者博士學位)以上技術專業職稱,或在單位內擔任一定領導職務,如第一負責人是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必須有兩名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以確保項目的順利推進和實施成效。
3.項目第一負責人與第一承擔單位應具有勞動關系,或有簽訂具體服務期限的技術服務合同,且服務期限與項目實施期限一致,并對成果及知識產權歸屬有明確規定。
4.系統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5日,書面材料遞送截止時間為7月15日(以快遞寄出日為準),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