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合肥新站高新區開展2024年安徽省“科技副總”選派推薦工作的通知
現將關于開展2024年安徽省“科技副總”選派推薦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相關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報。具體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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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站高新區獎勵補貼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科技副總”申請及推薦
1.各高校院所科研人員根據自身實際,對照《安徽省“科技副總”需求匯總表》(附件2,會同企業具體需求表以電子版形式打包發送至高校院所),自主與企業溝通對接,達成服務意向后填寫《安徽省“科技副總”服務企業申請表》(附件3),并簽訂《合作協議書》(附件4)。
2.“科技副總”以企業為主體申請,由企業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3.已有科研人員服務基礎,但企業尚未納入前期科技廳征集的技術人才需求匯總表的,也可按照上述要求進行申請。
4.“科技副總”實行聘任制,聘期一般為2年,原則上每年在企業累計工作或提供服務時間不少于3個月,到期后可重新申請選派。同一人才原則上限報1家企業。
二、有關要求
區內達成意向的接收企業、“科技副總”及派出單位簽訂三方《合作協議書》,并于2024年5月24日前將以下材料蓋章紙質件(一式一份)報送區科創辦,電子版(word版和蓋章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
1.《安徽省“科技副總”服務企業申請表》(附件3);
2.《合作協議書》(附件4);
3.《安徽省“科技副總”情況匯總表》(附件5);
4.“科技副總”人選身份證復印件,及所在單位聘用合同等人事關系證明材料;
5.企業營業執照,有關資質及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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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副總”申請及推薦
1.各高校院所科研人員根據自身實際,對照《安徽省“科技副總”需求匯總表》(附件2,會同企業具體需求表以電子版形式打包發送至高校院所),自主與企業溝通對接,達成服務意向后填寫《安徽省“科技副總”服務企業申請表》(附件3),并簽訂《合作協議書》(附件4)。
2.“科技副總”以企業為主體申請,由企業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3.已有科研人員服務基礎,但企業尚未納入前期科技廳征集的技術人才需求匯總表的,也可按照上述要求進行申請。
4.“科技副總”實行聘任制,聘期一般為2年,原則上每年在企業累計工作或提供服務時間不少于3個月,到期后可重新申請選派。同一人才原則上限報1家企業。
二、有關要求
區內達成意向的接收企業、“科技副總”及派出單位簽訂三方《合作協議書》,并于2024年5月24日前將以下材料蓋章紙質件(一式一份)報送區科創辦,電子版(word版和蓋章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
1.《安徽省“科技副總”服務企業申請表》(附件3);
2.《合作協議書》(附件4);
3.《安徽省“科技副總”情況匯總表》(附件5);
4.“科技副總”人選身份證復印件,及所在單位聘用合同等人事關系證明材料;
5.企業營業執照,有關資質及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