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無為市組織申報2024年市級新網工程項目的通知
根據《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持續深化綜合改革加快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供銷經〔2023〕9號)、《安徽省供銷合作社關于加快推進基層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供發合〔2017〕48號)文件精神,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服務“三農”,助農增收,現就2024年市級“新網工程”項目申報通知如下:
根據《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持續深化綜合改革加快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供銷經〔2023〕9號)、《安徽省供銷合作社關于加快推進基層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供發合〔2017〕48號)文件精神,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服務“三農”,助農增收,現就2024年市級“新網工程”項目申報通知如下:
蕪湖市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為市供銷合作社創辦、領辦、參辦及通過開放辦社、納入供銷合作社管理的各類“新網工程”網點。
(二)申報主體必須是規范的實體經濟組織,主要經營場所規范使用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
具體申報條件和要求詳見《2024年無為市供銷社“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
二、專項資金支持內容、范圍
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為新建或改造基層供銷合作社;發展社員;開展農資、日用品、農產品、電子商務、倉儲物流、鄉村旅游等業務;為農民提供政策咨詢、技能培訓等活動。
具體詳見《管理辦法》規定。
三、申報材料及時間要求
請各鎮將符合條件的 “新網工程”項目申報材料于2024年5月15日前報市供銷社審核,匯總驗收。
具體詳見《管理辦法》規定。
蕪湖市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為市供銷合作社創辦、領辦、參辦及通過開放辦社、納入供銷合作社管理的各類“新網工程”網點。
(二)申報主體必須是規范的實體經濟組織,主要經營場所規范使用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
具體申報條件和要求詳見《2024年無為市供銷社“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
二、專項資金支持內容、范圍
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為新建或改造基層供銷合作社;發展社員;開展農資、日用品、農產品、電子商務、倉儲物流、鄉村旅游等業務;為農民提供政策咨詢、技能培訓等活動。
具體詳見《管理辦法》規定。
三、申報材料及時間要求
請各鎮將符合條件的 “新網工程”項目申報材料于2024年5月15日前報市供銷社審核,匯總驗收。
具體詳見《管理辦法》規定。